1月14日,宣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科(行政审批科)原科长曹建军受贿案和宣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原站长徐鸿博受贿案,在旌德县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 2014年5月至2019年12月期间,被告人曹建军在担任宣城市人防办行政审批科(法规宣教科)科长和工程科(行政审批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人防工程图纸设计、图纸审查、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报建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58.2万元(其中伙同他人收受现金26万元)、购物卡4.5万元,共计62.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徐鸿博在担任宣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人期间,为他人在人防工程项目指导、监督、验收及业务介绍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合计72.4万元(其中现金67.7万元、购物卡4.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述两个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活动分别于14日上午、14日下午顺利结束。旌德县人民法院将根据本案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择日依法作出判决。
宣城市纪委监委、宣州区纪委监委及旌德县纪委监委部分人员约30余人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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