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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1-09-13 11:44:17 信息来源: 旌德县纪委监委 编辑: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3111 [ 字体: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近期将开展十六届县委第二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本轮巡察一次性授权1个巡察组,对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公管局)、旌德经开区管委会、县招商合作中心等3个县直单位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9月上旬至2021年10月底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紧盯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围绕“三个聚焦”(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电子邮箱、“码上巡察”,设立信访接待办公室,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巡察组: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

信访接待室:政务新区县委办公楼二楼县委巡察办会议室

举报电话:15956300604

举报电子邮箱:jdxwxcb@163.com

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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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巡察期间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营商环境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旌德县委巡察办

202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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