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N”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市纪委监委《宣城市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16+2”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旌德县纪委监委结合本县实际,开展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18+1”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公布如下:
整治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开展基因检测和血液透析专项治理工作,追回违规支付医保基金37.38万元。聘请第三方机构评审住院病案工作,回收违规支出基金12.86万元。抽查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结算定点医疗机构1家。
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督促人社、住建等部门扎实开展各项根治欠薪工作,今年以来,受理欠薪投诉33起,立案查处2件,为352位民工追回劳动报酬509.23万元。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替代制度,今年共办理缴纳工资保证金项目10个,利用保函缴纳项目9个,合计总额1264.71万元。
开展城乡自建房屋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累计排查自建房76363栋,排查率为100%;其中经营性自建房屋2195栋,排查率100%。累计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64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16栋。目前,共整改自建房47栋,整改率73%;其中经营性自建房15栋,整改率94%;非经营性自建房32栋,整改率67%。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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