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对接协商,目前已清理18份租期过长合同,并按要求重签规范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近日,旌德县白地镇全力开展村级经济合同清理整治行动,经过连续排查清理,当地清“旧”换“新”,取得较好成效。
合同是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合法合规运行的有效方式,直接关乎村集体经济收入和群众利益。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职责,将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作为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以“小切口”监督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运行,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我们重点针对违规签订合同、合同应履行未履行、合同到期应收回未收回等问题,对全县68个村集体‘三资’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核查,护好村集体经济‘钱袋子’。”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说。
据悉,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职能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谈话交流等方式,紧盯合同效力、合同主体、合同期限、订立程序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不合法等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同时,聚焦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深挖细查“问题合同”背后可能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处。截至目前,共排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相关问题线索56件,处理54人。
“加强村级合同管理,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高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效益的重要环节。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依规依纪严肃查处‘三资’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护航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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