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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汪步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18-07-19 15:56:46 信息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编辑: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3093 [ 字体: ]

日前,经宣城市监察委员会、中共旌德县委批准,中共旌德县纪委、旌德县监察委员会对旌德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汪步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汪步胜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故意销毁账簿、截留罚没款滥发奖金补助、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挪用公款,涉嫌犯罪。

汪步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旌德县纪委常委会、旌德县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旌德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汪步胜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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