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渔船网具回收后如何处置?”“退捕渔民的补贴有没有按期发放到位?”“辖区内的餐饮、水产品经营业主是否签定了《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承诺书》?”近日,旌德县纪委监委成立督查组,深入县公安局、县农水局等单位开展精准监督,督促全县各镇、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担负起禁捕退捕工作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等重要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批示精神,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再监督”职责定位,主动扛起政治监督责任,聚焦禁捕退捕工作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分别深入河道一线调研,实地检查全县13处禁渔水域禁捕退捕情况,督促全县各镇、县直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旌德县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通告》《旌德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非法捕捞销售专项整治打击行动,一体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各部门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
据悉,为进一步发挥监督整体效应,突出“六个紧盯”,县纪委监委在常态化监督检查的同时,一方面建立禁捕退捕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机制,进一步拓宽反映问题渠道,经常性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查暗访、随机抽查,深入摸排党员干部收受非法捕捞团伙贿赂的问题线索,严肃打击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治相关职能部门对禁捕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另一方面积极结合“六稳”“六保”和灾后恢复重建“四启动一建设”工作,紧盯退捕渔民转产安置和生计保障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建立健全水域生态补偿机制,推动落实责任分工和工作推进,以高质量监督助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长江‘十年禁渔’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依纪依规依法履职尽责,严肃查处禁捕退捕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及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坚决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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