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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县委第一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团县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09-07 11:05:00 信息来源: 旌德县纪委监委 编辑: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7701 [ 字体: ]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十六届县委第一轮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9月6日进驻团县委开展巡察工作。9月6日上午,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姚兴发主持召开巡察组与团县委主要负责人的见面会,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姚兴发作动员讲话,团县委书记刘丹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副组长汤青翠、陈德富有关同志,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鲍爱琴同志以及团县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团县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姚兴发强调,巡察是政治体检,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团县委“三定”规定以及所承担的政治责任、职责使命和工作特点,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刘丹表示,坚决拥护支持县委对团县委开展巡察的决定。团县委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县委巡察重要意义;要全力配合支持,营造良好巡察工作环境;要坚持立行立改,确保巡察整改立竿见影。

据悉,十六届县委第一轮第一巡察组将在团县委工作15天左右。巡察期间(9月6日-9月24日)分别设有专门值班电话:17756398871(只接收短信);意见信箱:政务新区县委办公楼二楼;电子邮箱:jdxwxcb@163.com。同时,在政务新区县委办公楼二楼设信访接待室。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9月24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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