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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16:42:22 编辑: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2414 [ 字体: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巡视组于2月27日至5月10日对旌德县开展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视对象

旌德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级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等。

二、巡视监督重点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海螺国际大酒店辅楼1楼;

(二)邮政信箱:旌德县1201信箱;

(三)联系信箱:政务新区2号楼大门右侧;县政务服务中心大门左侧;县信访局办公楼大门左侧;海螺国际酒店大堂外右侧;

(四)电子邮箱:安徽纪检监察网(ah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省委第十巡视组信箱;

(五)举报电话:座机:0563-8021229;手机:19556521610(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巡视组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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