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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14:00:00 编辑: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5225 [ 字体: ]

 

根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工作部署,省委第十巡视组、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3月2日至4月30日对旌德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常规巡视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视巡察对象

旌德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

二、巡视巡察监督重点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检查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纠“四风”树新风、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巡察期间,设立来访接待窗口,设置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和“码上巡察”二维码,开通举报电话,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来访接待窗口:海螺国际大酒店辅楼1楼;

(二)专门值班电话:0563-8021229(固定电话)18105639103(只接收短信)

(三)联系信箱:政务新区2号楼大门右侧;县政务服务中心大门左侧;县信访局办公楼大门左侧;海螺国际大酒店大堂外右侧;

(四)通信地址:旌德县1201信箱(邮编242600)

(五)电子邮箱:swxcdsxcz2023@126.com

(六)“码上巡察”二维码:

码上巡察.png

受理来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巡视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旌德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巡视组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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