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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旌德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15 16:30:39 信息来源: 旌德县纪委监委 编辑: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6142 [ 字体: ]

牢记使命担当  忠诚履职尽责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旌德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15日)

郑晓军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旌德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储德友同志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以及县委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要部署,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县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严规矩、正风气、净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成果。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学习22次,县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0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宣传解读、集中培训、专题研讨、调查研究、检视问题等工作,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牵头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楼书丹、县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余苏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通过开展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召开案件通报会、警示教育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剖析典型案例,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切实强化政治监督。持续加强党内同级监督,协助县委制发《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政治生态分析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本地政治生态。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监督管理,约谈4名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4名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县委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3次,组织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2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督促受到问责、谈话函询的118名科级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严格执行《旌德县治理“为官不为”行为办法(试行)》,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4起9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政务撤职处分1人。

(三)深化政治巡察,全面提高全覆盖质量。牵头做好省委巡视旌德县反馈问题整改,巡视旌德县反馈问题45个,已完成整改44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巡视交办的8件问题线索均已全部办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3人;移交的143件信访件均已办结,给予党纪处分9人,第一种形态处理27人。深入贯彻《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全覆盖工作规划》精神,积极开展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工作。开展十五届县委第九轮、第十轮、第十一轮、第十二轮、第十三轮对22个村(社区)、4个国有企业以及13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巡察,共反馈问题418个,移交问题线索24件,实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巡察全覆盖。按照省、市委要求,对县人民法院和人防工作进行联动巡察。十五届县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对14个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成效评估检查。

(四)强化日常监督,持续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全年共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31次,查处问题17起,处理54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15人,党纪处分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起6人;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16起,处理3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起7人。深入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起9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起3人。扎实做好“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8+2”专项整治工作,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5起,处理2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通报典型案例6起12人。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17人次,提出“暂缓使用”意见2人次。

(五)保持高压态势,促进合力形成。2019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0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98件,立案104件,同比增长10.6%,其中科级干部立案21件;党纪政务处分97人,其中科级干部18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23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226人次、85人次、7人次、5人次,占总数的70%、26.3%、2.2%、1.5%。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梳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6件,立案审查调查6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出台《旌德县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建设使用3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和7个乡镇纪委规范化固定谈话场所。积极推进留置看护队伍规范化建设,有力保障留置安全。高质量完成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信访举报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

(六)发挥制度优势,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加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查处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中共旌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旌德县监察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设置14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对全县60家单位实行派驻全覆盖。深入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出台《旌德县关于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设立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10个、县纪委监委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3个,进一步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

(七)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以楼书丹案件为反面教材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90余场,组织集中学习120余次,开展专题研讨90余次,建立制度183项。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创建工作,继续实施“一县一品”精品工程,以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原大队长汪步胜案件为反面典型拍摄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观看,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廉洁从政意识。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外宣稿件被采用112条,其中中央媒体采用4条,省级媒体采用108条。内宣信息得分居全省第9位、全市第2位,其中中央纪委《华东之窗》采用4条。

(八)强化自身建设,提升综合能力。完善县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县纪委监委学习型组织建设,搭建“点将台”学习交流平台。配齐配强县纪委监委班子,健全班子成员联系纪检监察组织、带案下访、开门接访等制度,提拔、交流纪检监察干部20人。择优安排23名干部到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机构挂职锻炼,建立各镇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到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跟班轮训制度。持续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集中开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8堂视频课程的学习培训,安排20名干部参加省级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赴复旦大学、浙江大学进行综合业务培训班,有效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招考7名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

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现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少数单位政治巡察的站位不高,巡察中还存在消极应付的现象;纪检监察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等方面不够有力;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水平存在不足等,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仍有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职责定位,认真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贯彻落实赵乐际同志在安徽调研时的讲话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自觉将全会部署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治理实践。

(一)持续深化政治监督,推动“两个维护”落细落实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让初心和使命在内心深处铸牢、在思想深处扎根。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始终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化运用“三查三问”监督机制,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领域各方面重要政策、重要任务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细落实。紧紧围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紧紧围绕深化改革、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民生、优化发展环境等工作开展精准监督,切实为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保驾护航。认真抓实疫情防控监督,奋力夺取全县抗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协助县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即将出台的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指导意见,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压力传导,督促推动党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

(二)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力保障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中之重在于决战脱贫攻坚。要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强化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着力加强对“两不愁三保障”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督促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重要节点,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借用下属单位(企业)车辆、违规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分类施策,注重对“四风”问题的分析研判,找准症结、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入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精准查处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移送等机制,健全‘打伞破网’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深入整治民生领域漠视和侵害群众利 益的“微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用好村(居)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制度优势

持续提升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效能。完善双重领导体制,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建立纪委书记向县纪委监委述职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派驻机构年度考核办法。持续抓好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作用,提升基层监察全覆盖质量。

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全面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抓早抓小抓准,强化对“关键少数”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监督管理,通过印发典型案例通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警示教育专题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探索建立日常谈心谈话机制,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督促接受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正向激励主基调,树立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健全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出台《县纪委监委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作用。以强化党内监督为主导,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四)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政治巡察向基层延伸

扎实开展县委巡察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综合运用多种巡察方式,继续推进巡察高质量全覆盖。强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省委巡视和市委、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完善巡察整改评估机制。促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

加强巡察工作配合。严格落实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形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推动政治巡察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巡察整改、督查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整改成效评估,健全整改公开机制,继续探索群众可参与、可评价、可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推进“巡察后评估”工作,扎紧巡察权力“笼子”。制定实施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线索。明确巡察成果运用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通报有关情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狠抓队伍、信息、能力水平等三项建设,夯实巡察工作基础。

(五)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等领域的腐败问题。深入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完善不能腐的制度机制。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盯紧关键问题、关键领域、关键少数、关键节点,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推动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协助县委强化党性教育、思想教育、纪法教育,深入剖析近年来我县发生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推进明法纪、深检视、促提升。强化廉洁文化阵地建设,深入挖掘我县红色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勤廉元素,继续实施“一县一品”精品工程,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六)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机关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以县纪委监委班子建设带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继续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纪检监察系统“能力素质深化年”活动,不断提高精准监督、精细核查、调查研究、学习思考能力。带头坚定制度自信、维护执行制度,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三转”要求,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

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注重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强化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强化实践锻炼,有效增强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带头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锤炼严实深细的作风。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继续深入学习李夏同志先进事迹,提升境界情怀,增强斗争勇气,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确保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零事故”。积极配合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认真开展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积极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作用。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坚持“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三、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2019年,我们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弊还没有根除,必须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纠治。今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协助党委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四查四看”集中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领导干部“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常态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一)以案示警,切实受警醒、明法纪。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危害性,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在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上受警醒。聚焦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对十九大以后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

(二)以案为戒,切实严对照、深检视。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对照省委指出的“八重八轻”,坚持“四查四看”,紧紧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及各类督查检查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虚假性的具体表现,加强分析研判,对脱贫攻坚中搞“政绩工程”“堆盆景”“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再对照、再检视,确保把问题排查全、症结剖析透。

(三)以案促改,切实强整改、促提升。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用心不尽力、履职尽责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督促推进“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常态化。落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负面清单,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促进形成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

同志们,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是我们的重大政治责任。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推进旌德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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