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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旌阳镇党委关于落实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9-02 09:36:30 信息来源: 旌德县纪委监委 编辑: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1695 [ 字体: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6日至3月30日,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一组对旌阳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18年5月9日,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一组对在旌阳镇(新庄村)的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旌阳镇党委把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镇上下深刻领会把握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旌阳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联村(居)组长及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推动落实。同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整改工作,迅速行动,扎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抓实责任分解。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我镇结合实际,制定了《旌阳镇关于落实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步骤、整改措施及任务分工。分别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了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进一步强化了整改自觉、加快了整改进度。

三是督促责任落实。镇纪委监察室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督促各部门把每项整改任务抓实在、抓到位,形成了齐心协力抓整改、从严从实促落实的浓厚氛围。

二、明确任务,真整真改,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经认真对照梳理,截至目前,已将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大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一)关于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方面存在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第一,旌阳镇、新庄村对脱贫攻坚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

1、关于“旌阳镇脱贫攻坚资料存在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了解核实会议记录贫困人口数与实际贫困人口数不一致情况,因当时村级扶贫专干对脱贫攻坚业务不熟,片面理解将当时稳定脱贫户及经过帮扶家庭条件好转的贫困户未体现在会议记录上,导致与实际不一致情况。镇党委现已责令分管领导对村级扶贫专干进行了口头批评。二是认真核对新庄村一人一策表,因张德功、张德清为兄弟二人,操作时将兄弟二人并为一户,现已对一人一策表进行了修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新庄村对精准扶贫的脱贫户数和人数把握不准确”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核实新庄村2014年度、2015年度脱贫户数人数,经核实,汇报材料为2017年5月到任的扶贫专干撰写,因对前几年自然脱贫系统内人口增减不清楚,与前任扶贫专干沟通过程中出现误差导致,现已要求新庄村扶贫专干对前几年脱贫户数人数进行认真梳理,及时修改完善汇报材料,确保汇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一致。现已整改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第二,关于“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宣传力度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帮扶责任人及时上门走访,加强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贫困户政策知晓率。二是县扶贫办印发《旌德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帮扶措施菜单》,组织14个村(居)及时发放到位,通过书面形式确保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三是组织帮扶干部在每月“扶贫日”开展走访过程中,带政策上户、带宣传上户、带实惠上户,对各项扶贫政策进行再宣传、再解读,确保贫困户能够吃透扶贫政策,达到精准脱贫的实效。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脱贫攻坚基础工作不扎实、十大工程项目流程不规范。

第一、关于“扶贫工作人员工作不扎实、不细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新庄村立即更正了错误文件,并按照要求对全村所有脱贫攻坚村级材料进行了梳理,对发现的错误问题及时进行了更正。二是镇扶贫工作站对新庄村的村级资料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积极参加2018年6月1日,由县扶贫办牵头组织的全县扶贫档案规范化管理现场会,赴白地镇江村村、白地村学习扶贫档案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扶贫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整改结果:已完成

第二、关于“十大工程项目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产业扶贫资料中数据不一致和申请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年度种养殖情况和产业补助发放情况进行核查。经查,2017年度所有享受产业补助的种养殖户均未超过产业扶贫补助上限3000元。二是对新庄村产业扶贫到户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户核对产业扶贫到户项目的申报、审核、补助等材料,及时进行了更正和补缺,做到一户不漏,确保产业扶贫补助精准、到位。三是镇扶贫工作站加强业务指导,定期开展检查,取得了良好的工作实效。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金融扶贫中小额信贷申请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年度4户金融扶贫中小额信贷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户核对金融扶贫小额信到户项目的申报、审核、补助等材料,及时进行了更正和补缺,确保金融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精准、到位。二是镇扶贫工作站积极对接县农商行,严格按照2018年6月12日旌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规范小额信贷审批管理流程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审批管理流程。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政府救助中低保金有多领和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追回2户多领的低保资金4250元,现已上交县财政。二是在全镇内进行全面摸排,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三是积极对接县民政局、县残联复印相关审批表格,放入贫困户一户一档中。

整改结果:已完成

第三、关于“危房改造申请程序不规范和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县住建委复印相关审批表格,放入贫困户一户一档中。二是认真核实程贻水户危房改造情况,经核实该户档案信息表中危房改造资金为预算资金,验收表中资金为实际花费资金。下一步镇危改办将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审批管理流程,提高预算意识,提高预算精准度,争取预算、实际花费数据一致。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第一、关于“新庄村两委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1、关于“村会议记录记录时间涂改和会议记录上无人员签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实新庄村会议记录时间涂改和会议记录无人员签到情况,经核实,新庄村应急中心装潢招标会议和应急中心报名会议均实际召开,会议记录人怕会议记录不完善,先在工作笔记本上记录,然后再誊抄,因工作事务繁忙后未誊抄,已责令会议记录人完善会议记录。二是利用村(居)换届时机,配齐配强“两委”力量,强化工作能力建设,切实把作风建设要求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村民代表大会召开未达到召开条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了解核实新庄村村民代表大会未达到召开人数条件问题,经核实,新庄村村民代表为31名,因部分村民代表外出务工和工作参加农业生产等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导致参会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镇党委对新庄村委会主任进行了警示提醒。二是严格要求新庄村必须按照《村民自治法》要求,落实村级重大的事务决策程序,做到一丝不苟、一招不让。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对不能参会的代表必须电话沟通,并做好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

第二、关于“驻村工作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1、关于“存在迟到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驻村工作队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按时到岗到位。二是严格落实签到制度。三是镇纪委监察室加强考勤监督,特别是对新庄村考勤、坐班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未按规定驻村”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旌阳镇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办法》,实行长效管理。镇组织办每周检查1次,对无故脱岗的进行批评教育;一个月无故脱岗3次或一次无故脱岗3天的,向选派帮扶单位通报并报送县选派办。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工作记录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时认真详实记录每天的工作记录,确保每天重点工作过程有记载。二是及时制定工作队和个人工作计划和总结。三是镇扶贫工作站不定期对驻村工作工作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照要求记录的,及时报送至县委组织部选派办。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旌阳镇、新庄村在扶贫项目方面存在不规范和专项资金监管不严等问题。

第一、关于“新庄村项目资料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新庄村张家路和七、八组饮水维修工程项目软件资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对该项目合同进行了完善。二是严格按照扶贫投资项目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加大项目管理力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中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结果汇总表上无日期,建设单位意见一栏中只有公章,无建设单位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对,了解该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对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中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结果汇总表进行完善。二是严格按照扶贫投资项目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加大项目管理力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无竣工验收组人员名单,无会议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了解,该项目验收方式是到现场进行测量工程量,因村工作人员不熟悉项目实施流程,未安排会议,没有会议记录。二是要求新庄村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扶贫投资项目管理流程组织实施,镇项目办将加大项目管理力度,确保项目实施规范、资金使用安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第二、关于“新庄村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到镇“三资中心”核实新庄大额现金支付问题,经核实,此款项均由三资中心开具现金支票的方式予以支付。二是要求镇“三资中心”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切实做到扶贫资金管理的规范。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实行扶贫资金的报账制管理。严格按照《旌德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办法》(农秘字[2015]226号)文件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拒付。

整改结果:已完成

第三、关于“产业扶贫项目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完善新庄村入股旌德县春谊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合同。二是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由镇扶贫工作站和三资中心对项目资料、账务处理及税务票据和报账资料的逻辑性、真实性进行审查,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把好扶贫项目资金的“最后一关”。三是督促双方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物会计报告,并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掌握真实的财物状况。四是新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每月安排专人到实地监管,参与较大的生产经营活动,并详细记录,保障入股公司收支真实可靠,实行动态监管,减少风险。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立足长远,久久为功,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镇党委政府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做细、做实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8606488;电子邮箱jyzjw12388@163.com。

 

中共旌阳镇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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