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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22 09:15:00 信息来源: 旌德县委巡察办 编辑: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3125 [ 字体: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日至11月20日,十五届县委第十七轮第一巡察组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25日,巡察组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十五届县委第十七轮第一巡察组意见反馈后,大队先后召开大队长办公会、队务会议和全体民警辅警大会,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体民辅警从讲政治高度,认清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大队长康劲松为组长,教导员汪永冲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促进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明确职责任务。2月22日,制定印发了《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落实十五届县委第十七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三个方面的11个问题,逐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55条。适时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阶段性整改要求,推动巡察整改向纵深发展。

(四)完善制度机制。整改过程中,本着标本兼治的原则,把此次巡察整改与今年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相结合,用制度巩固和完善巡察整改的落实。制定并完善了《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财物管理细则》、《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案管室管理制度》、《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违法非现场采集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全面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具体举措,扎实推进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截至目前,已将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大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的问题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今年开展的党史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大队长办公会、支部大会、队务会议、民警辅警会议开展集中学习17次、警示教育17次和交流研讨5次。每周由大队带班领导对各部门学习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二是根据队伍实际和民警需求,制定了《交管大队警营文化活动方案》,利用“七一”“十一”等节点及业余时间组织开展书法、球类、爬山、骑行等活动,丰富警营文化生活。三是根据县局队伍管理制度,结合交管大队实际制定完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等14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100份,做到人手一册,时刻提醒民警辅警遵章守纪。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3月22日,大队又组织民警辅警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另外,各部门在大队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学习,深入领会精神要义。二是每个部门均以此为主题组织开展了1次交流研讨,人人谈体会谈心得。三是对巡察中发现的心得体会完全相同的5名辅警开展了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

2.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

(1)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每月工作例会,组织业务骨干开展全面剖析、梳理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短板主要在路面重点违法查处和缉查布控系统的使用等方面,共组织学习5次。二是3月8日,大队开展了集指平台APP使用和重点违法查处业务培训会,提高了民警辅警使用集指APP的熟练程度。三是各路面执勤中队根据路面情况的变化合理调整勤务部署,紧密结合今年开展的“百日会战”、货车超载、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一盔一带”守护行动等专项工作,利用科技手段加大5类重点违法查处力度,减少扣分项。

(2)对电动车驾驶人安全宣传教育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已持续组织民警辅警深入辖区驾校、学校、农村、社区、交通安全警保合作劝导站等地开展“一盔一带”主题宣传活动12次。二是各路面中队加大了路面查处力度,严查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今年截止4月20日,共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1734起。三是将电动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制作成宣传展板,深入企事业单位、社区、中小学校、农村集镇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警示宣传活动12次。四是已经继续印发《致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8000份,宣传劝导电动车驾驶人正确佩戴头盔等内容。

3.公安交管“放管服”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大队各部门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交通违法和补换证等业务。目前,在县医院、县中医院均可办理驾驶人体检业务,并可实时数据传输,实现车驾管自助服务机相应功能。二是3月17日,与我县几家汽车销售企业商榷,由于受资金、人员、场地等情况限制,目前,各汽车销售商对设立服务站暂无意向。三是车管所已对提供“加急办、预约办、便捷办”等服务进行了宣传。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最大限度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的办事环境。

4.行政执法规范性有待提高。

(1)执法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报告中指出的案件存在的问题,对案件具体经办民警已调派出所,对部门负责人责令在大队办公会上作深刻检查。二是各办案部门对自2016年办理的一般程序处理的违法案件和交通事故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检查,做到不遗漏一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今年开始办理的一般程序处理的违法案件和交通事故案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审查、审批程序,做到“谁审批,谁负责”。四是2月27日,制定印发了《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案管室管理制度》,规范执法案卷管理。

(2)案卷制作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报告中指出的案件存在的问题,对案件具体经办民警经办民警批评教育。二是各办案部门对自2016年办理的一般程序处理的违法案件和交通事故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检查,做到不遗漏一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今年开始办理的一般程序处理的违法案件和交通事故案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审查、审批程序,做到“谁审批,谁负责”。四是2月27日,制定印发了《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案管室管理制度》,规范执法案卷管理。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5.纪律作风建设需要进一步深化。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对民警辅警存在的特权思想开展教育整顿,净化思想,纯洁队伍。二是自巡察反馈以后,大队明确教导员负责对非现场采集情况每月定期抽查(分原始数据采集的抽查和审核删除的抽查),登记抽查情况。三是3月22日,制定了《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辅警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对在现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或在风险相对较高的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部分人员进行轮岗交流。4月9日,已对从事非现场采集的2名工作人员调离原岗位,另对9名部分重要岗位的人员进行了轮岗。四是问责情况:3月29日,对相关负责人责令作出检查,交管大队通报批评,扣除绩效考核工资1000元,调离岗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涉及本大队2名辅警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扣除绩效考核工资500元。3月28日,约谈了巡察反馈中涉及的另2台违法未录入的车主(非交管大队人员),通报相关情况,督促当事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6.涉案财物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报告中指出的车管所院内停放的15辆小型汽车处理情况:原先已经公告的5台车,已按程序报废。另10台车目前正处在公告期内。二是大队各办案部门对现有扣留的车辆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排查梳理,登记建立台账。三是已与县交运局商定,对各个中队扣留的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停放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院内,聘请门卫协助进行登记、管理。四是为全面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2月27日,制定印发了《旌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涉案财物管理细则》。3月11日,组织开展了涉案财物管理业务培训。

7.财务管理不规范。

(1)违反财务工作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行财务核算人员和经办人员两级管理。二是完善财务核算人员和经办人员管理制度,并严格按上级要求遵照执行。

(2)白条列支费用。

整改情况:自巡察反馈之后,大队已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在经费支出时,必须有正式发票,白条一律不准报账。

(3)应收及暂付款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4月8日,召开大队长办公会研定:一是针对6笔其它应收款进行账目核查,经大队长办公会研究确认坏账并批准核销处理,同时做好备查账,以便将来有迹可循。二是针对4笔其它应付款问题,经大队长办公会研究批准,按照坏账处理程序,调整会计科目以及账目,进行差异账务处理,同时做好备查账准备。

(4)行政补助工会经费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旌德县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工会会费管理,按要求对工会会费收支。二是加强工会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三是全面梳理大队工会拨付账目,4月1日,对不符合要求的会费78564元已经退回大队行政账目。

8.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大队确定由副大队长负责,抽调办公室2人配合专业财务人员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整理登记。二是登记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规范管理固定资产,解决单位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情况。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9.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干事创业的热情不足。

(1)干部队伍流动性差。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主动向县局党委汇报,加大对中层干部、部门负责人交流轮岗力度。建议县局将思想政治、业务能力、作风纪律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民警选拔到部门负责人岗位上来,激发部门负责人工作热情。2021年1月21日,县局印发文件,对大队3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调整,并从县局其它部门抽调1名年轻民警担任城区中队指导员。二是利用政治轮训、业务培训、交警网校对民警辅警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确保能够独当一面。

(2)辅警相关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辅警绩效考核办法》,严格按考核发放绩效工资,激发进取动力,充分调动辅警工作积极性。二是参照县局辅警管理规定,对辅警实行层级晋升机制,自2021年4月份开始执行辅警层级基本工资。三是结合当前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积极开展交心谈心,帮助辅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排除后顾之忧。

10.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

(1)党建相关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了《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学习会议制度》《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等相关制度。

(2)党务公开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按照制度规定定期对党务警务公开栏内容进行了更新,推进党务警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1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未按要求每季度组织上党课。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度党课授课学习计划》,确定党课授课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课。二是今年一季度已按要求开展。3月23日为民警辅警上了题为《坚定理想信念 补足精神之钙》的党课,3月29日为民警辅警上了题为《传承“红船精神” 做好本职工作》的党课。

(2)“党员活动日”活动开展不正常。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度“党员活动日”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总体思路、时间安排、主题、内容、形式和要求,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和实效性。二是今年1月28日,大队利用春运启动契机,组织全体党员深入路面一线开展宣传劝导活动。3月29日和3月31日,分别组织党员到龙川烈士陵园开展“缅怀革命先烈、铸牢政治忠诚”主题教育和走进王家庄红色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三、着眼长远发展,推动长效建设,巩固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在政治学习、队伍管理和交管业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大队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采取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大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切实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训词精神。切实把全体民警辅警的思想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全体民警辅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二)切实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紧盯巡察反馈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交警队伍管理、交管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适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果。

(三)切实抓好主责主业推动。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交管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主线,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确保公安交警队伍以崭新形象迎接建党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03657;电子邮箱JDJJDD2426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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