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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旌德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22 09:35:00 信息来源: 旌德县委巡察办 编辑: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1119 [ 字体: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五届县委第十七轮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4日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旌德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经认真对照梳理,截至目前,已将巡察反馈的8个方面大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的问题

(一)在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认真遵照执行。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中共旌德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司党组〔2021〕3号)。三是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中心组学习,于1月19日、2月5日、3月8日、4月15日分别组织召开学习会,抓好领导班子理论知识学习。

(二)在工作责任心不强方面

1.个别党组会议及党政联席会议无参会人员签到,也无会议时间;司党组〔2018〕14号文件,将抄送单位错写成主送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并完善我局《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组会议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2021年4月7日,由政工室主任牵头,人教股、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召开了部门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落实岗位责任制,要求干部职工要增强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三是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应用指南》,安排职工自学,提高公文知识运用综合素质。

2.个别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不细致。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二是开展社矫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3月19日召开了全县社区矫正矫情分析业务培训会,对全县10个司法所工作人员就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开展培训。三是加强社矫对象精细化管理,对社矫对象进行A-H类分类管理。四是4月15日由分管副局长对旌阳司法所所长巡查反馈出的问题进行相关谈话。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三)在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我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相关内容。二是针对照搬照抄的形式主义,党组班子及成员要深刻反思,充分认识错误性质的严重性,并2021年3月8日召开的县司法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中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在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严肃开展自我批评。三是单位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了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每位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防止走过场。

(四)在廉洁风险隐患不容忽视方面。

  1. 存在大额取现、收入坐支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廉政风险完善《旌德县司法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和《旌德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2021年4月15日,由局工会主席向局党组报告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报告。在局党组的监督、指导下依法、依规提取和使用工会经费。三是除职工生育、生病住院等小额支出支取现金支付以外,支付职工节日慰问、电影券、生日蛋糕券等均使用向商家转账的形式,一事一付。四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收齐会费后及时交到工会账户,收齐2021年度会费后,于2021年3月22日直接存入银行工会账户。五是2021年4月7日,由办公室主任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 公务执法车处置不及时,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旌德县司法行政系统警车使用和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蔡家桥司法所警车(皖PD161警)和三溪司法所警车(皖PD213警)两辆车于2021年4月20日报废,兴隆司法所警车(皖PD230警)车辆2021年7月达到报废年限,走报废程序。三是局机关两辆公务执法车问题在巡查期间立行立改,在中国石油城关加油站办理“一车一卡”“定车定卡”。

3.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旌德县司法局差旅、招待费管理制度》,并于2021年4月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2018年4月25日、2019年5月23日、2019年9月27日违规报销午休房费668元已追缴,并于2021年3月23日上交至纪委专户。三是财务经办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报销。

(五)在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旌德县司法局差旅、招待费管理制度》并于2021年4月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我局在整改期间,安排财务人员对2017年以来财务账单进行了全面自查,。三是财务人员加强业务能力提升,认真核对报销凭证,对报销凭证不齐全的情况,一律待手续完善后再支付。

(六)在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4月9日,认真学习(皖工发〔2018〕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强化制度执行,按照规定收取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会费,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的问题

(七)在组织生活不严肃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我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2021年4月25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二是2021年2月25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21年3月15日,召开了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各党员均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3月8日召开新一届支委会,会上进行了分工,强调了各自职责,同时要求大家增强工作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负责,吸取之前的教训,不犯类似的错误。

(八)在巡察整改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旌德县司法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二是按要求通过农行代发工资方式将经费补贴发放到律师个人账户。三是对于2018年底审计报告指出我局2016年至2017年工会会费未收取的情况,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于2018年10月31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工会会员会费收取事项,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自2019年度起,按规定收取每个年度会费。四是2016-2017年职工节日慰问品35500元,针对附件明细不全的问题,现已全部完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8604273;电子邮箱5117214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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