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6日至9月2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团县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11月17日,县委巡察组向团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的问题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基层组织建设的问题
5. 针对“基层队伍建设薄弱”问题。一是2022年1月10日,团县委印发《旌德县村(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指导团组织换届工作;二是2021年11月11日开展了关于做好全县村(社区)团组织换届工作的集中培训工作;三是2022年2月15日,68个村(社区)团组织已全部完成换届工作,共选举产生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及委员204人,其中40岁以下有191人,占比93.6%;四是2021年12月底前通过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开展了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共评议4162名团员,每年年底前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
6 . 针对“指导基层团组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集中学习1次;二是规范开展乡镇团委换届工作,计划2022年,报请县委组织部同意后,适时开展乡镇团组织换届工作。
7. 针对“青年文明号品牌效应不明显、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建立《旌德县青年文明号管理细则》,提升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水平;二是联合县文明办定期组织开展县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按照《旌德县“青年文明号”评选标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各地、各行业争创集体开展严格的考核验收,已命名 26 个青年集体为 2021 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并对县级青年文明号逐一建立档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8022662;电子邮箱:416979903@qq.com。
共青团旌德县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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