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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勇于自我革命 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发布时间:2022-08-25 16:40:23 信息来源: 旌德县纪委监委 编辑: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5301 [ 字体: ]

 

2022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队伍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排头兵”,作为正风反腐肃纪的“急先锋”,纪检监察机关有责任有义务接受最严格的约束与监督,以更加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出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谁来监督监督者”是一个困扰着古今中外众多政权的“哥德巴赫猜想”,历朝历代的统治阶层无不想着设立一个专门的机关,设计一套完善的制度来解决这个难题,但纵观古今,很难说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制度规范体系能为解决这个难题提供根本性保障,且多数都陷入了“左手监督右手”的窠臼。究其原因,是这些所谓的制度规范体系的方向出了问题,还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死循环,致使最初的制度设计成果沦为部分利益团体互相倾轧的“工具”。

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以下简称干部监督)是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属于“体内监督”,其根本任务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我们开展干部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总指南。

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主张搞所谓的“异体监督”的言论甚嚣尘上,把“监督的再监督”任务和希望全部寄托于外部监督,这本质上还是在搞西方的“三权鼎立”,是借否定自我监督之名行否定我们党在管党治党问题上的主导权之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打了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以实际行动和切实成效彻底驳斥了“异体监督”等错误论调,为干部监督提供了最伟大的实践探索。

从事物发展的角度看,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由此可见,纪检监察队伍要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就必须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开展干部监督,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自剜腐肉的决心实现纪检监察队伍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从党的百年历程中看,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党的鲜明品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作为世界第一大党,没有什么外力能够打倒我们,能够打倒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因此,“异体监督”的论调不仅在理论上行不通,更是违背客观事实的,干部监督的主导权必须牢牢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从现实的角度看,开展干部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正人先正己,作为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接受最严格的监督,成为遵纪守法的典范,只有“打铁必须自身硬”才能彻底清除“灯下黑”,树立起执纪执法的权威。

监督不是不信任。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在权力这个最大的“腐蚀剂”面前,纪检监察干部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重点“围猎”对象,因此,对“监督者开展监督”既是监督更是保护,是一种“信任的监督”;当然,信任也不能代替监督。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必然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因此,作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队伍就必须明确权力边界、健全内控机制,主动加强干部监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以更好地监督争取党和群众更深的信任。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具有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牢固树立“监督者接受监督”的意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开展干部监督,把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融入纪检监察事业中,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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