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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06 10:00:00 信息来源: 旌德县纪委监委 编辑: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5158 [ 字体: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8日至4月15日,十六届县委第四轮第三巡察组对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12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推进整改工作情况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局党组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检查各责任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经过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不系统不深入”问题。(1)在学习缺乏计划性、主动性方面。一是将党章党规、条例准则等纳入党组及党支部学习计划,认真执行机关集中学习制度,制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针对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学习研讨。二是党组会议定期学习研究《乡村振兴促进法》《习近平论“三农”工作》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给太和种粮大户的回信等指示精神,开办学习型组织振兴课堂,组织全局机关干部、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开展学习研讨。三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深入学习研讨,扎实开展“千名干部进万家”走访调研工作,于7月22日赴白地镇白地村开展集中走访。四是加强《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为镇村开展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宣讲2次。(2)在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方面。一是8月18日,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研讨,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二是以党建创新为抓手,推动党建和乡村振兴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打造党建与中心工作融合发展品牌,创建“党旗领、亲民情、乡村兴”党建工作品牌。5月27日,与市乡村振兴局联动开展党日活动,赴红色龙川参观学习,开展红色教育和廉政教育。三是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赴白地镇白地村开展“千名干部进万家”走访调研工作,赴联点共建社区开展走访、政策宣传、卫生整治,赴企业开展走访调研。2022年全县安排使用各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约5848万元,紧盯防止返贫,扎实做好监测和帮扶工作,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核心指标,加强动态监测,全面实现动态清零。(3)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到位方面。一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增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建立“三保障一安全”联席制度,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持续开展预警信息核查。二是规范项目流程,做到有据可依。制定《旌德县财政衔接资金后续管理实施细则》有利于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开展。三是强化项目库建设。重点围绕一二三产融合和我县灵芝、小黄牛等特色优势产业,鼓励谋划联合发展、优势互补的“飞地”项目,探索实施跨镇域、规模化的项目,提高项目资金效益;强化衔接资金使用管理。通过现场学习+专家授课方式,加强项目管理工作培训。四是认真开展项目工作联合检查、乡镇互学互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行项目工作周调度,确保达到序时进度。五是对10个镇分管领导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谋划项目的能力。今年以来县级共开展培训10次769人次。

针对“意识形态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1)在重视不够方面。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议程,2021年班子成员述职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述职内容,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半年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局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今年以来,党组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在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剖析内容。二是坚决将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落到实处,思想上高度重视,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紧密结合,强化红色教育和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积极创建“党旗领、亲民情、乡村兴”党建品牌。强化理论宣讲,赴各镇村开展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宣讲。三是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提高网络宣传管理水平,严格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建立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强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宣传。(2)在统筹性不够方面。一是印发《2022年乡村振兴局意识形态工作要点》《2022年乡村振兴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部署。二是将意识形态、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及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3)在对外宣传苍白空乏方面。今年以来,在县政府网站乡村振兴网页宣传报道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典型、亮点19篇。一是按照《旌德县乡村振兴局信息宣传工作制度》要求,每月向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县政府网、县先锋网、县委办等渠道报送信息。二是每月发工作提示单,要求各镇每月报送两篇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信息。三是每月积极向市乡村振兴局报送信息,其中《绿在山林,兴在乡村,展现绿水青山生态美,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径》被省乡村振兴局简报采用。

(二)关于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还有所表现方面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未压实”问题。(1)在主体责任有缺失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督促检查。二是党组会议每季度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制发《2022年乡村振兴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1次。三是强化红色教育和廉政教育。与市乡村振兴局联动开展红色教育和廉政教育,赴廉政教育基地红色龙川参观学习,开展“清扫烈士陵园 缅怀革命先烈”志愿服务活动,赴宣城市参加宛陵初心微党课暨乡村振兴宣传信息培训活动,开展红色教育和廉政教育。四是扎实开展“转会风、守会纪、提作风”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积极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学习,局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扛起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引领作用,全面开展梳理自查,经自查,截至目前,我局未出现违反会风会纪问题。五是扎实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18+1”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村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旌德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对排查的问题,督促各镇认真开展整改,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认真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报告。(2)在“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方面。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在经常,严到细节,深化党史学习,进一步加强全局从严治党管党的良好氛围。二是贯彻践行省委关于“一改两为五做到”工作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勇于真抓实干,组织党员干部持续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提升服务效能。三是强化干部的关心与监督,对有困难和困惑的干部职工及时排忧解难,同时重视发挥监督职能,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定期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督促检查。四是县乡村振兴局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五聚焦五查找”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工作。主动认领、全面复盘,做到举一反三,目前,查找问题已全部建立自查自纠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比学赶超、争先进位,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全力抓好“一改两为”各项工作。(3)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主动方面。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派驻单位日常监督,今年以来,参加列席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10次,7月29日,在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上,专题就《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进行解读,明确监督方式和内容,进一步增强监督主动性,特别是强化对项目等“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积极提出建议,要求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要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对乡村振兴局开展专项监督,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18+1”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每月要求县乡村振兴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增强派驻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主动性。二是督促县乡村振兴局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对县乡村振兴局作风建设、会风会纪的监督,协助县乡村振兴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听取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工作报告。三是督促县乡村振兴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针对“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1)在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方面。一是进一步强化对项目的监督,注重项目质量,对项目管理工作立即开展自查并督促整改,旌德汇五仓储物流项目土地征用手续、土地证以及混凝土抗压检测报告均已办理完毕;孙村镇新建村五高路硬化工程已将路面裂缝处进行维修;蔡家桥镇星火标准化厂房屋顶已进行清理维修、蔡家桥镇凡村大川河道护岸工程底层浆砌石进行了维修。二是制定《旌德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旌德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关于深入开展村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系列办法、细则、方案文件。三是先后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大排查、村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回头看”工作,压实镇村主体责任,强化运营管护,及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持续发挥资产效益。(2)在项目推进缓慢方面。一是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批复项目共29个,所涉及项目全部通过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到村项目均已签订施工合同并开工建设。二是我局在整改过程中规范项目流程,做到有据可依。并制定《旌德县财政衔接资金后续管理实施细则》对《全面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1〕20号)进行补充,有利于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开展。三是强化项目库建设,重点围绕一二三产融合和我县灵芝、小黄牛等特色优势产业,鼓励谋划联合发展、优势互补的“飞地”项目,探索实施跨镇域、规模化的项目,提高项目资金效益;强化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四是通过现场学习+专家授课方式,加强项目管理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系统干部业务水平。五是认真开展项目工作联合检查、乡镇互学互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六是实行项目工作周调度,确保达到序时进度。(3)在为民办实事主动作为不够方面。一是督促旌阳镇新庄村将道路修缮完成,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并筹措到户道路硬化项目资金,完成到户路硬化。二是严格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将该问题列入整改。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强化整改调度,确保整改完成。三是举一反三,5月份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对全县范围内农户“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开展认真细致摸排,集中排查共发现各类问题41条,制定整改措施45条。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时有发生”问题。(1)在监督检查走过场方面。一是针对2021年10月12日进行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排查工作,共发现5个方面19个问题,并形成通报下发给各镇,要求各镇举一反三,立即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截至2021年10月底各镇已全部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形成闭环。二是今年以来,坚持每月印发《工作提示单》,对每月重点工作做到常提醒、常督促,助推各镇、县直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先后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督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互学互评”活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3次,在每次督查期间对上次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形成工作闭环。(2)在项目公示存在形式主义方面。一是目前已整改完成,规范项目程序。二是对于公示公告问题,政务公开由专人负责审核,强化项目负责同志专业知识培训,严格项目资料审核把关。三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规定,认真落实,敢于管理,提高业务人员执行力。四是制定《旌德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项目公示公告范围、时间等重点内容,进一步规范公示公告程序。制定项目公示公告模板,指导镇村按要求做好公示公告。

(三)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建设还存在不足方面

针对“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1)在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一是今年以来,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3次,《2022年乡村振兴局党建工作要点》经5月30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7月29日研究并听取了《旌德县乡村振兴局2022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报告》。今年以来,局党支部开展谈心谈话3次5人次。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强化支部的政治引领力,大力推进服务型、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围绕党建工作要点和建设合格党支部,以主题党日和品牌创建活动为抓手,从严从实开展各项党建日常工作,支部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二是按照县委党建工作要点及支部工作要求,严密谋划了全年的党支部工作。从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强化党支部作用等方面入手,强化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定时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四是强化对支部党员干部的关心与监督,对有困难和困惑的干部职工及时排忧解难,同时重视发挥监督职能,对发现的矛头和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会议强调、个别谈话、廉政谈话等措施抓早、抓小、抓严,注意时时、处处、事事都严格要求干部。五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依托振兴课堂,积极开展学习宣讲,主要负责同志主动上台讲党课,组织全局干部扎实开展“千名干部进万家”走访活动,扎实做好全年党建特色工作。六是搭建党建品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以党建创新为抓手,推动党建和乡村振兴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打造党建与中心工作融合发展品牌,扎实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创建“党旗领、亲民情、乡村兴”党建工作品牌。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2)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一是8月18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党组成员深刻认识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强调要把民主生活会监督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抓手。二是在今年的民主生活会中,局党组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民主生活会充分准备,明确会议主题,把握会议内涵。各党组成员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结合分管工作或领域中存在的问题短板,结合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开展剖析,认真撰写好个人检视剖析发言材料。强化审核把关,对没有按要求认真对照检查的,当面提醒、促其纠正,并提交纪检、组织等部门审核。三是在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将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本着对同志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到直面问题、敢于亮丑,坚持讲真话、讲实话,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加快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健康规范。

针对“党组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1)在党组功能弱化方面。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2021年4月份以来,党组会议之前,党组班子成员进行研究,提交重点工作内容,强化审核,资金项目、选人用人等“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其中研究项目、人事等重点工作10次。二是今年以来共研究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4次。(2)在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会议制度,2021年4月份以来,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党组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已形成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效用,议题由分管领导进行汇报提交,强化党组班子内部的监督,根据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的基本程序,党组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讨论、会议表决、形成决议(决定)。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凡讨论“三重一大”议题,对领导班子成员发言表态情况,如实记录,真实反映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过程。

针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力,整改效果不好”问题。一是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三是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四是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发《2022年乡村振兴局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向县委报送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制发《2022年乡村振兴局党建工作要点》,定期研究党建、意识形态等相关工作。完善《旌德县乡村振兴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一名财务分管同志、工作人员,实行三审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3-2352910;电子邮箱ahjdfpb@126.com。

 

 

旌德县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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