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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泾县文化旅游集团原董事长吴志云受贿案

发布时间:2024-08-23 08:25:00 信息来源: 旌法阳光 编辑: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9663 [ 字体: ]

 

8月20日上午,旌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志云涉嫌犯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马腾涉嫌犯非法采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汪日东涉嫌犯非法采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告单位泾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涉嫌犯非法采矿罪一案。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各镇、县直各单位,宣城市、泾县、旌德县部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以及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计150余人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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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志云2017年至2021年担任泾县桃花潭镇党委书记、安徽印象皖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皖南印象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泾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及林地转让、非法采矿、工程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并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416.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涉嫌犯受贿罪、非法采矿罪。此外,被告人马腾涉嫌犯非法采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汪日冬涉嫌犯非法采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告单位泾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涉嫌犯非法采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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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就犯罪事实一一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规范有序,旁听人员认真聆听了案件审理全过程。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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