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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29 09:00:00 信息来源: 旌德县委巡察办 编辑: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3520 [ 字体: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1月10日,十六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县数据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数据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数据资源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分解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

(二)明确整改措施。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的31项具体问题,领导班子认真对照分析,梳理症结原因49条,制定整改举措69项,明确整改步骤和具体内容,逐项确定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督促调度。局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专题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对照整改台账,对重点难点逐项研究整改举措,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过程扎实、质效真实。

(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抓问题整改和建长效机制相结合,注重标本兼治,在狠抓问题整改的同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各类制度,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规范程序。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存在短板方面

1.针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成效不显”问题。一是4月24日,分管领导对‚学习存在‘过关’心态的干部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其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待学习,杜绝形式主义。二是4月28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县数据资源局日常学习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开展各类学习、培训,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9次,周一例会学习会议27次,支部学习会议12次。

2.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本行业本领域重要论述不到位”问题。一是4月28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中共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每月学习内容。认真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自2024年1月30日巡察意见反馈以来,我局共召开党组会9次,“第一议题”制度均已落实到位。二是3月22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推进“心中有数”课堂学习型组织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4年“心中有数”课堂学习计划安排表》,截至目前,已开展“心中有数”课堂7期。

3.针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不够到位,推动‘数字旌德’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一是2024年1月19日完成数字旌德新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招标,5月24日上报初步设计方案文稿及评审申请至县发改委,7月30日组织数字旌德新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评审。二是经5月23日党组会研究,成立局数字旌德新基建项目建设专班,印发《数字旌德新基建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4月份起草了《旌德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初稿),5-6月先后完成意见征求和合法性审查,后经县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于7月15日正式印发《旌德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政办〔2024〕32号),进一步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三是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及等保建设项目详细方案设计,其中电子政务外网物理拓扑已通过市局审核。

4.针对“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中,个别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内容”问题。一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二是3月13日,召开县数据资源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个人针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内容”问题,深入对照检查剖析。三是将该问题整改措施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四清单”》,明确要求今后召开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加强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审阅把关,严格按要求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5.针对“电子政务外网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一是2024年2月21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和2024年工作打算,包含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情况。3月27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二是针对等保测评提出的48处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配臵修改建议,已制定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及等保建设项目详细设计方案,其中电子政务外网物理拓扑已通过市局审核。

6.针对“法治建设有待加强”问题。一是根据《关于旌德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旌办发〔2024〕16号)文件精神,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行政处罚权回归各行业主管部门,我局已经与县委编办沟通,明确房建市政行业监管职责和行政处罚权归县住建局。二是根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6月12日,我局对安徽揽海建筑有限公司做出记15分的信用处理并落实披露期管理措施。2023年6月19日制发《关于请求协助办理的函》至县住建局,要求对安徽揽海建筑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进行处理,因县住建局表示相关行政处罚权已移交县城管局,所以我局一直未收到处理结果回复。三是根据县住建局反馈行政处罚权已移交县城管局情况,2024年4月28日,我局制发《关于请求协助办理的函》至县城管局,要求对安徽揽海建筑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进行处理,4月29日,县城管局回复:因未收到县住建局要求该局执法的相关案件材料,无法答复函询情况。因房建市政行政处罚权存在争议,4月30日,我局组织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召开会议,研究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涉及房建、市政领域的行政处罚权的调查、处理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因县机构改革后,县城管局整体并入县住建局,7月25日,我局再次致函县住建局,要求对安徽揽海建筑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进行处理,经了解,县住建局将于近期回复办理结果。四是每月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已开展7次。

7.针对“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用力不够”问题。一是4月3日,制发《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县直机关征求意见。二是4月7日,组织召开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征求意见会,分别向综窗改革涉及的重点县直单位和社会各界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8.针对“窗口设置不够便企利民”的问题。一是完成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设置,实现综合受理、一窗通办、集成服务,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文明、规范、高效、便利的公安政务服务。二是对政务服务中心其他窗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办事大厅未进驻至政务服务中心,给企业群众办事带来不便,已于2024年6月24日完成人社综合窗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宜,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9.针对“电子证照办理种类偏少”问题。一是常态化完成新增证照实时制证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推进增量证照标准化、常态化制发,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生成、同步签章、同步发放,2024年第1季度我县电子证照质量指标值为25,为全市最高值。二是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电子证照核查工作,对当日制发的证照进行全量核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日清日结,截至目前,未发现照面信息有误的证照。三是2023年我县两个第三方应用系统,调用省级电子证照接口调用量达1616次,达到考核要求。

10.针对“推进‘三端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力度’还需加大”问题。一是“旌德燃气”服务已于2023年12月15日上线至皖事通,“旌德县新建水务”“旌德县供水”服务已于2023年12月上线至“皖事通办”平台,并于上线前完成系统安全检测。二是持续推广应用皖政通,不断扩大皖政通用户人数,截至6月底已新增用户数2540人,激活1939人,激活率76.33%,比郎溪县高32.69%,下一步将在扩大用户数的同时不断提升激活率,提升推广质效。

11.针对“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预审通过的44个项目中的39个项目,各项目主管部门已补提交有关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材料,对44个项目中的5个1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要求做备案处理。二是根据省、市最新要求,对《旌德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4月份起草了《旌德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初稿),5-6月先后完成意见征求和合法性审查,后经县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于7月15日正式印发《旌德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政办〔2024〕32号),进一步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并按规定向上申报2024年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建设计划。

12.针对“在调查旌德县环城东路段供水供气管网设施项目信访件时,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存在抬高门槛和有一定指向性问题,县公管局向县住建局发出转办函后,该信访件未得到答复,后续办理不了了之”问题。一是2024年3月,我局对该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复核,并与县住建局沟通后续办理情况。4月30日,县住建局回函作出说明:该项目招标文件资质要求和业绩加分条件,是根据项目特点设置的,均符合宣城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范本要求。该项目中标候选人前三名均为外省市企业,不存在信访件反映的指向本地企业问题。二是对今年以来所有挂网的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量检查,共检查招标文件30个,发现问题6个,通知立即整改4个,制发整改通知单2份,均已完成整改。三是3月2日,以旌公管委〔2024〕2号文件印发《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议事、联席会议制度》,截止7月底,共召开公管委成员会议1次、联席会议5次。

13.针对“存在围标串标的问题”问题。一是2023年9月19日,我局将相关线索移交县交运局、县住建局。2023年10月11日,县交运局函复:因未发现存在围标串标相关联证据材料,不予立案;县住建局未回复。2024年7月25日,我局再次发函县住建局,要求尽快回复。二是根据《旌德县联合打击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机制》文件要求,6月17日,县公安局移交我局刑事判决书反映旌德县梓阳学校后山坡维修加固工程项目存在围标串标的线索,我局于7月19日将该线索移交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月29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函:该线索不符合立案条件。

14.针对“评审专家在被举报核查期间继续参加复审”问题。一是2024年3月对该项目的开标情况进行核实,因项目的复审仍然属于评标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除此之外,不得更换依法确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虽然该5名专家因在评审工作中未能客观、公正履行评标、评审职责被扣20分的信用处理,但不属于应当更换的情形,复审工作仍由原评委参加,符合法律规定。二是根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开标评标活动管理规程》等规定,对代理机构组织评标活动加强监管,填写《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现场监督记录表》,今年以来共填写记录表29份,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三是2023年10月27日,组织省专家库内旌德籍专家赴泾县开展集中培训。为加强对评标现场监管,对代理人员需进入评标室与专家沟通的,县公管局监管人员全程参加监管,截至目前,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15.针对“对部分招标项目标前备案指导不到位”问题。一是3月2日,修订完善并下发《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议事、联席会议制度》(旌公管委〔2024〕2号)。3月27日,召开县公管委会议,在总结2023年工作基础上,对2024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二是对今年以来所有挂网的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量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招标文件30个,发现问题6个,通知立即整改4个,制发整改通知单2份,均已整改完成。

16.针对“开标评标工作不够规范”问题。一是5月23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按要求全面梳理并制定《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大廉政风险点责任清单》,认真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制发《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值班制度》,如实记录开评标现场相关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进一步规范规范开评标区工作秩序。二是已建立监控设施周巡查记录台账,每周记录监控设备运转及音视频备份情况。三是对交易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新增隔夜休息室、专家抽取室等功能,目前改造已完成,交易中心功能配置逐步健全。四是要求各代理机构代理项目的从业人员在交易中心备案,并提供正式人员(含社保证明或者合同等材料)名单,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交易中心从事开评标相关活动,同时要求所有进入评标区域的代理机构人员必须在公管局监督人员的陪同下进入。

17.针对“招标方式违反规定”问题。一是经核查,2021年2月,省财政厅下发《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县财政局与我局完善了相关政府采购工程范本,并于2021年5月份开始将全县使用预算资金60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孙村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新建工程等4个项目是在2021年2月之前完成招标,由于新规定尚未出台,仍然参照《旌德县小微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采用库内公开发包的。二是按照《关于旌德县小额零星工程交易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30万-60万元的工程项目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今年以来,共发布公告32个,经查,未发现违规问题。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履行“两个责任”有缺失方面。

18.针对“党组的主体责任抓的不实”问题。一是4月28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工作常态化纳入议事范围。二是4月28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县数据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

19.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3月20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各分管领导开展谈心谈话,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二是4月24日,单位分管领导与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在强调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20.针对“营商环境服务精准度不高”问题。一是加强与县人社局、县应急局等单位对接,落实窗口工作人员AB岗,确保窗口工作人员在岗状态。二是2024年3月14日-3月29日,我局组织人员开展电话自查工作,并对核查有问题的单位通过电话直接指导培训,确保在省、市核查时不出问题。三是2024年3月18日、3月26日将最新版的办事指南发至相关工作群,要求各工作人员在接到核查电话时参照回答。

21.针对“工作责任心有缺失”问题。一是4月24日,根据2023年市公管局下发的《关于全市数据推送情况的通报》,对5次通报涉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5月23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推送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分别于3月29日和6月19日,召开旌德县代理机构培训会议,会上就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编制、组织评标、进出评标室、数据推送等方面从业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并组织学习《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推送核查细则(V1.0)》,要求代理机构今后认真核查发布的各类交易信息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同时就招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代理机构监管事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专家抽取、数据推送等工作开展了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代理行为,提高代理服务水平。四是根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对代理机构全面实施“一标一评”,已对66个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开展评价,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22.针对“绩效考核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已开展30余次,通过钉钉考勤系统检查发现8人未按要求打卡,根据《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窗口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在2024年1-2月、3-4月双月考评中扣发8人绩效考核奖金。二是4月24日,分管领导对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要求政务服务管理股系统管理员严格按日常管理制度开展工作。三是4月28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制度》和《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23.针对“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经核实,该设备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设备,且未达到2021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30万元的要求,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2021年5-6月,该设备先后经数据资源局党组会议3次研究同意,并通过本局内部办公设备采购审批手续后完成了采购。二是4月28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本局固定资产采购审批程序。

24.针对“财务审批不规范”问题。一是4月24日,分管领导对本单位3名财务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票据报销前,对票据审签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二是4月28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本局财务审批程序。

(三)贯彻落实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项,发挥组织保障作用不够有力方面。

25.针对“党组会前沟通酝酿不充分”问题。4月28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要求今后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本单位重大事项,2024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0次,均未发生临时增加议题情况。

26.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4月28日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旌德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和《中共旌德县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二是5月23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和细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优化决策程序。三是今年以来,我局召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如综窗改革、交易中心评标室改造等重大项目、重大开支事宜,均邀请纪检组人员到会指导。

27.针对“信访件办理工作不重视”问题。一是5月23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县数据资源局信访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如遇单位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二是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处理信访事件。3月7日,我局接到县信访局转交信访函,反映玉溪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王某不符合本项目项目经理任职资格要求,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核查,并于3月18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核查情况,3月20日将信访件办理情况书面报送县信访局。

28.针对“民主评议结果确定随意”问题。一是3月22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并通过撤销黄卫民同志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优秀”等次测评结果,并于3月29日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该结果。二是2月22日召开支委会,对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进行审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29.针对“党建品牌创建不到位”问题。一是根据《关于印发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红色引领·连片共建”党建品牌创建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窗口新进工作人员“一对一”“传帮带”工作互助工作,2024年新进窗口工作人员3名,共开展传帮带工作38次。二是进一步整合数据资源、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业务需求,经5月23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制发《2024年度“数据赋能 服务争先”党建品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实施内容。

(四)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后半篇文章”尚未做实方面。

30.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只进一扇门’没有全部实现问题整改未完成”问题。一是根据市数据资源局3月20日下发的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43项政务服务事项因涉密可不进驻大厅。二是4月3日,制发《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未进驻单位征求意见,计划将未进驻事项进驻至社会事务及社会保障综合窗口。

31.针对“标后监管开展不经常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一是2024年1月16日,向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转发了《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宣公管〔2023〕47号)。二是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标后履约检查2次,共检查项目24个,其中复查项目8个。分别于3月22日和6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听取标后履约检查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做出了对2家违规企业进行信用处理并通报,以及对6家招标人发出工作整改单的处理,目前整改均已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巡察整改落实持之以恒。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要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成效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形成长效化。

(二)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对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巡察整改成效持续巩固。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各项工作中,确保党中央、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3-8601720;电子邮箱jdxzwzx@163.com。

 

 

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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