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7日至11月28日,市委殡葬领域专项巡察第七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5日,市委殡葬领域专项巡察第七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知责担责,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使命
一是高站位抓整改。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汇报殡葬领域尤其是专项巡察相关工作。县领导牵头部署,结合市委殡葬领域专项巡察第七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殡葬领域专项巡察情况会议为契机,组织各相关单位及乡镇负责同志参会,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代表县委县政府在会上就殡葬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整改工作的高站位、同部署,避免民政部门一家的单打独斗。
二是强保障抓整改。强化巡察整改的思想保障。县民政局党组在巡察反馈会议之后,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党组扩大会议,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相关整改工作,将大家的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中来。建立巡察整改的组织保障。局党组研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派驻纪检组长及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抓好本次巡察整改工作。
三是细举措抓整改。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多次组织召开会商会和碰头会,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利用六个月的集中整改期,从动员部署、全面整改、巩固提高三个阶段,根据巡察组反馈的五个方面24个问题,梳理症结原因51条,制定整改举措86项,做到整改目标清晰、措施切实可行、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明确。整改方案以文件形式及时报送至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进行审核。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对照整改方案的相关措施有序推进落实。
四是重协调抓整改。殡葬领域巡察整改工作,涉及内容多,需要民政联合各个部门协同推进。县民政局一方面主动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的对接汇报,确保整改工作的方向正确、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另一方面积极与市场监管、林业、卫健、自然资源规划、发改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在问题整改上共商议、同部署、快推进,确保主要措施切实可行,快速有效推进。
二、真抓严改,做好巡察整改的责任落实
(一)关于在贯彻落实上级殡葬领域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方面
1.加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民政相关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主要精神等相关内容;2025年3月31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民政杂志》刊载文章“殡葬改革需要蹄疾步稳”;2025年4月15日、5月26日、6月3日,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2起党员干部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二是开展学习交流研讨,2025年6月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不断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殡葬整治工作”等主题,局分管负责人、股室负责人等结合本职工作作交流研讨发言,局主要负责人结合党组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2025年4月15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专题研讨;在2025年度县民政局民主生活会上对周某案开展深刻剖析,达到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目的,提升“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意识。三是规范殡葬领域管理,设计《旌德县殡葬领域项目摸排表》,对全县32个已完成的殡葬领域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排,未发现项目建设流程违规问题。邀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对局工作人员开展项目交易管理知识培训,从标前准备、标中参与、标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提高工作人员对项目交易管理的意识和水平,确保后期进行的殡葬领域工程建设流程合法规范。此外,针对私售或加价出售公墓的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做到严格规范收费。四是推进服务机构管办分离,4月9日,局党组会议研究《旌德县殡葬领域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4月10日正式印发,明确民政局社会事务股作为殡葬服务机构行政管理部门,殡葬管理所作为殡葬服务机构具体落实部门,实现殡葬服务的公平、诚信,殡葬管理监督的公开、公正。五是规范财务管理,2025年1月起,县民政局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即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和工程建设项目,进一步明确了权力运行的边界,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对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国家最新的财经法规和我局实际工作需求,制定了经营公墓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涵盖收支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方面,建立了严格的财务审批流程,所有费用支出必须经过经办人、股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分管财务负责人四级审批;明确各级审批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要求审批人员在审批过程中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对审批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确保每一项财务活动都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2.加强对征迁指挥部违规建设墓区的监管。一是摸清底数,县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墓情况摸底,建立台账,掌握全县公墓底数。截至2025年底,全县共有城乡公墓38处、集中安葬区3处。二是加强监管,县民政局加强对旌阳镇征迁墓穴集中安葬点的监管,对旌阳镇印发《工作提示单》,要求全面梳理凤形山、新桥、下阳三处征迁墓穴集中安置点的数量并填写《公益性公墓购买信息登记表》,同时做好墓区监管和安全巡查。
3.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党员干部管理。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县民政局多次结合周一例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上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讲话精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通报等,观看《“钱途”末路》《不良嗜好毁终生》等警示教育片,并提交观后感及心得体会;2025年4月28日、5月19日及6月3日,分别结合党支部党员(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提示单》《关于印发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县民政局组织党员干部赴铜陵市铜陵笠帽山烈士纪念馆、旌德县清廉馆等参观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廉洁意识,强化党性修养,发挥警示预防作用。三是落实党纪责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股室工作人员于3月中旬、6月上旬、9月上旬、12月中旬完成2025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谈心谈话。四是做好建章立制,2025年4月10日正式印发了《旌德县殡葬领域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实现殡葬服务的公平、诚信,殡葬管理监督的公开、公正。
4.加强对专项整治的重视,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2025年3月31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民政杂志》刊载文章“殡葬改革需要蹄疾步稳”,提升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水平。二是专题研究部署,2024年12月26日局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殡葬领域相关工作,尤其是市委殡葬领域专项巡察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整改工作。2025年1月12日,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殡葬领域相关法规政策,并就殡葬整治工作开展专题研讨,殡葬工作分管负责人围绕研讨主题进行了发言;3月4日,局党组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4月15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专题研讨。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县民政局积极与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等部门对接,2025年3月13日前往蔡家桥镇庆丰村、旌阳镇新桥社区、爱民殡葬服务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下发《殡葬行业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加强对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
(二)关于在落实以案促改流于形式,对殡葬领域财务监管缺位方面。
5.提升以案促改工作实效。一是开展自查自纠,2025年2月27日,县民政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复盘县纪委监委在周某案发后向县民政局制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参加成员对周某案开展深刻剖析和自查自纠,经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9个,对照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19条,已于2025年3月中旬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县民政局强化对南长岭公墓管理处(凤形山墓区)的管理,再次梳理墓穴数量和收费情况,建立墓穴销售台账,截至2025年底,已完成对南长岭公墓及凤形山墓区销售墓穴的核对工作。
6.加强对殡葬财务的监管。一是强化人员教育警示,局分管负责人于2025年3月17日对局财务经办人员开展专项提醒谈话,要求财务人员要增强其责任意识与纪律观念,确保财务工作严谨规范。二是加速会计核算进程,县民政局制定详细会计核算工作计划,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责任人以及时间节点。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了数据收集与整理,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了账目核算。截至2025年底,2023年至2024年的账目会计核算工作已全部完成。三是健全财务内控体系,县民政局对财务人员开展财务业务培训,明确要求财务人员按照制定的会计核算工作计划完成财务核算工作,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得到了明显提升,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最新的会计准则和财务法规,在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成立由社会事务股、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专门的财务制度执行监督小组,定期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监督小组通过查阅财务凭证、账目报表,实地检查资产管理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截至2025年底,监督小组未发现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四是严格费用核查监管,县民政局安排专人定期核查公墓销售、告别厅租赁、遗体冷藏等相关费用,确保每一项收费合理合规。截至2025年底,已完成2025年度南长岭公墓及凤形山墓区销售墓穴的核对工作,核查凤形山墓区销售墓穴1394穴,核查南长岭公墓销售墓穴479穴。
7.规范从公墓管理处列支费用。一是规范公墓支出,县民政局积极与县财政局沟通协调,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多次前往县财政局就公墓管理处费用支出事宜开展商讨,逐步完善费用支出管理流程,确保资金支出合理合规,于2025年2月上报县政府《关于恳请解决社会化用人指标、大学生见习岗等人员工资、保险费等费用的请示》,县政府办公室已批转至县财政局,2025年3月起,县民政局非从事公墓管理的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保等资金不再从南长岭公墓管理处列支。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县民政局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成立由社会事务股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专门的内部监督小组,每季度对公墓的财务收支状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违规问题,截至2025年底,内部监督小组已完成对公墓财务收支状况的监督,未发现违规问题。三是开展自我审视,2025年2月27日,县民政局召开民主生活会,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自我剖析,总结经验教训,推动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完善。
(三)在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方面。
8.规范设立殡葬管理所,加强南长岭公墓管理处和南长岭公墓凤形山墓区管理处的监管,强化公益性公墓建设及资金拨付等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执行制度。一是确认机构编制合规性,县委编办于2020年10月26日下发《关于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旌编[2020]84号)文件,明确“县殡仪管理所更名为县殡葬管理所”。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墓管理,就规范设立南长岭公墓管理处和南长岭公墓凤形山墓区管理处的事宜与县委编办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对接。因涉及当前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相关政策未出台,相关机构设置情况需根据下一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来确定。三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县民政局严格遵循党组议事规则,在党组会议上进行集体讨论、研究重大事项时,充分发扬民主,并严格执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制,即由班子成员先逐一发言,广泛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主要负责人进行表态发言,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正性。四是精准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旌德县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办法》并于2025年2月7日正式印发;2025年3月6日,县民政局印发《工作提示单》至各镇,要求各镇根据文件要求,加大惠民殡葬政策的宣传,营造绿色殡葬氛围,同时认真梳理辖区内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底符合享受惠民殡葬的人员,做好资料收集及审核把关,截至2025年底,已发放惠民金额60人次6.34万元。
(四)在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成效不明显方面
9.加强移风易俗的宣传,提升党员干部移风易俗示范作用的发挥。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构建县镇村三级联动宣传体系,整合线下新时代文明实践月月行活动、公交广告等渠道与线上《微旌德》公众号等平台,形成殡葬领域移风易俗立体宣传格局;组建志愿小分队联合“红白理事会”,结合文明实践活动开展入户宣讲,累计发放资料6000余份;创新开展“芝心星期三”等24场主题活动,依托广播、微信群、公众号、宣传栏、横幅等构建线上线下宣传矩阵,其中《微旌德》聚焦殡葬领域发布19期内容,形成政策传播声势。二是白地镇多渠道宣传,充分利用走访建墓手艺人、横幅、LED屏幕、网络新媒体、入户发放宣传单、村民组内张贴通告等方式,多渠道宣传殡葬领域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截至2025年底共走访建墓手艺人8人,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张贴通告62份;组织各村利用党员、村民代表大会,邀请本村德高望重、会办事的乡贤长者参会,将乡贤文化与殡葬文化相融合,充分发挥党员、村民代表、乡贤先锋模范作用,以点带面,将文明殡葬纳入村规民约,倡导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组建了3支殡葬领域宣传志愿者服务队,常态化巡查宣传,强化保障;广泛征求群众对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的3条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进行了整改。三是强化示范引领,3月17日,县民政局与县文明办联合印发《关于动员党员干部带头签订婚丧嫁娶移风易俗承诺书的函》,动员全县党员干部签署践行婚丧嫁娶移风易俗文明承诺书,严格遵循殡葬新规;清明节期间,县民政局联合县文明办、县林业局等部门通过“微旌德”“旌德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向全县人民发出文明祭扫倡议13期次,广泛宣传文明祭扫理念;在全县城乡公墓入口处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抵制丧葬陋习,倡导文明绿色低碳祭扫。
(五)在违规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方面
10.加强对公墓建设项目建设的监管。一是深化政策学习,2025年3月31日邀请工程招投标管理专业老师进行现场授课,带领民政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工程项目管理和招投标有关政策文件,提升业务素养。二是强化案例警示,2025年1月12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观看警示教育片《“钱途”末路》;2025年3月3日结合周一例会组织全体民政干部职工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钱途”末路》;2025年3月10日,结合周一例会组织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不良嗜好毁终生》,并提交观后感;2025年4月28日、5月19日及6月3日,分别结合党支部党员(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提示单》《关于印发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全面自查自纠,县民政局设计《旌德县殡葬领域项目摸排表》,对全县32个已完成殡葬领域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问题台账,未发现项目建设流程违规问题。邀请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对局工作人员开展项目交易管理知识培训,从标前准备、标中参与、标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提高工作人员项目交易管理的意识和水平,确保后期进行的殡葬领域工程建设流程合法规范。四是落实责任担当,2025年3月17日,县民政局分管负责人与项目经办人员开展谈话提醒,促使其增强规范意识,严格依规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六)在工程设计变更较大且未按规定履行程序方面。
11.加强对公墓建设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结合周一例会,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旌德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标后监督管理办法》,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增强规范意识,分管负责人与项目经办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切实提升经办人员的规范意识,要求在今后的殡葬项目中严格把控工程设计变更流程。三是优化变更程序,加强工程设计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邀请工程领域专业人员对局工作人员开展工程项目方面政策学习和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对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程序和操作流程的认识和了解,后期项目如有变更内容,确保操作流程合法规范。四是开展全面摸排,设计《旌德县殡葬领域项目摸排表》,对全县32个已完成的殡葬领域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排,未发现项目建设流程违规问题。邀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对局工作人员开展项目交易管理知识培训,从标前准备、标中参与、标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提高工作人员对项目交易管理的意识和水平,确保后期进行的殡葬领域工程建设流程合法规范。
(七)在业主项目管理失职失责方面。
12.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管控。一是强化知识学习,2025年3月31日邀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来民政局进行现场授课,带领民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项目交易管理知识,从标前准备、标中参与、标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提高了工作人员对项目交易管理知识的了解。二是对项目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2025年3月17日,县民政局分管负责人与项目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项目经办人员在今后的殡葬领域工程项目中强化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成果审核把关。三是开展全面摸排,县民政局设计《旌德县殡葬领域项目摸排表》,对全县32个已完成的殡葬领域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排,未发现项目建设流程违规问题。
13.加强对项目参建单位的监管。一是规范第三方机构工作,县民政局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要求与管理,对合作的第三方机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要求,切实增强第三方机构规范开展工程项目各项流程的意识,要求其在后期项目的操作流程与资料报送等环节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二是强化责任和规矩意识,县民政局分管负责人于3月17日对项目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项目经办人员严格把控在建殡葬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三是积极整改,县民政局重新梳理旌德县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一期)三溪镇标段和(一期)兴隆镇标段相关工程资料,对项目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单上均无负责人签字、验收组成员名单空白、工程变更申请单上监理单位负责人无签字且未签署监理意见,仅盖单位公章等情况,已联系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补签和补齐档案资料。四是加强工程资料管理,县民政局设计《旌德县殡葬领域项目摸排表》,对全县32个已完成的殡葬领域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纸质档案全面检查,重点关注档案中签字盖章等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未发现项目建设流程违规问题。邀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对局工作人员开展项目交易管理知识培训,从标前准备、标中参与、标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提高工作人员对项目交易管理的意识和水平,确保后期进行的殡葬领域工程建设流程合法规范。
(八)在对违建墓地现象监管不力方面。
14.加强对违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等现象的监管,深入推进殡葬整治。一是开展违建墓穴摸排,县民政局于2025年3月6日向各镇印发《工作提示单》,要求各镇在全县重点区域内持续开展拉网式自查摸排,根据摸排结果采取“迁、拆、改、挡”等方法进行分类整治,截至2025年3月底,全县各镇完成摸排各类违建墓穴162穴,截至2025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县民政局于2025年3月6日向各镇印发《工作提示单》,要求各镇严格落实《巩固百日攻坚成果接续推进殡葬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旌德县殡葬整治长效管理十条硬性管控措施》等文件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殡葬整治,督促指导镇村常态化开展巡查,严防新增硬化大墓和扩建翻新墓穴,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截至2025年底,全县各镇未发现新增硬化大墓和扩建翻新墓穴。三是强化巡查抽查力度,县民政局加密巡查频次,对重点区域和潜在违建墓地高发区进行定期巡检,不定期抽查新增遗体安葬情况,对发现的违建墓地,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严处。2025年3月份,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分别前往旌阳镇、俞村镇、庙首镇、三溪镇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检查,未发现新增遗体安葬情况和违建墓地情况。2025年月初,县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旌德县禾康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对2024年旌德县死亡人口安葬地追溯开展评估,进一步强化对新增遗体安葬情况和违建墓地情况的排查。四是提升公众参与意识,加强殡葬改革、违建墓地监管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知晓率,在全县各公墓醒目位置公开公示举报电话,鼓励群众踊跃举报违建墓地现象。
(九)在殡葬设施建设非法占用林地方面
15.加强整治公墓及配套设施建设中的违规占用林地行为。一是协同落实处罚整改,县民政局与县林业局联合督促旌阳镇、蔡家桥镇、庙首镇等相关镇对非法占用的林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专项巡察延伸发现7起违规占用林地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旌阳镇华丰村公益性公墓和华丰村叶家组毛家塔公墓因墓穴需使用林地,目前使用林地手续材料已组卷报市林业局待审批。二是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县林业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殡葬领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与相关要求。成立了“两山卫士”巡查执法组织,对县域范围内的林地资源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进一步加强林地资源的监管力度,杜绝违规占用林地行为再次发生。三是完善涉林工程报备,县民政局全面梳理在建民政领域工程项目,涉及林地的工程开工前,主动向林业部门报备,全力配合林业部门对民政领域工程项目建设涉及林地的监管。四是强化林地保护职责,县林业局通过制作展板、宣传单、入户宣讲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林地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发挥好“两山卫士”执法巡查组织作用,对县域内的林地资源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以便更全面、及时地发现林地使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2025年共开展林地巡查216次。同时,督促镇、村加强对辖区内林地的日常巡查和监管,进一步强化对林地资源的监管力度。
(十)在对殡葬服务价格监管不够有力方面
16.加强规范殡葬延伸服务价格及殡葬服务价格的指导管理。一是规范殡葬服务价格体系,县民政局与县发改委对接后与安徽中轩价格评估有限公司签订《价格评估委托合同》,对旌德县殡葬服务、凤形山公墓、南长岭公墓灵堂和遗体(冷藏)存放定价提供价格评估参考。南长岭公墓及凤形山墓区灵堂服务价格已在公墓醒目位置公示公开,同时公开监督电话,严格监管收费情况;组织经营户学习殡葬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经营户合法合规经营,并签署承诺书,截至2025年底完成承诺书签署10份。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和协同开展检查督查,县民政局积极与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等部门对接,2025年3月13日前往蔡家桥镇庆丰村、旌阳镇新桥社区、爱民殡葬服务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下发《殡葬行业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加强对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殡葬市场有序规范。
(十一)在执行殡葬领域价格不严格方面
17.加强对殡葬领域价格的执行与监管。一是在公墓醒目位置安装价格公示标牌,公开公示价格及服务监督电话。二是自查自纠收费情况,县民政局对南长岭公墓及凤形山墓区告别厅收费内容及标准全面自查自纠,取消告别厅内殡葬个体经营户收款码上墙,截至2025年底南长岭公墓及凤形山墓区告别厅墙上无个体经营户收款码,规范收费行为。三是协同推进定价工作,2024年8月,县民政局联合县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核对旌德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基本殡葬服务定价方面,与安徽中轩价格评估有限公司签订了《价格评估委托合同》,对旌德县基本殡葬服务价格提供价格评估,为县发改委进行政府定价提供参考依据。2025年5月27日,县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凤形山公墓和南长岭公墓殡葬服务成本监审、调查初步意见告知的通知》,因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文件规定,“地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合理确定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清单”,接下来将待我市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清单确定后按程序有序推进定价工作。在全县城乡公墓醒目位置安装价格公示标牌,公开公示价格及服务监督电话。四是清查公墓销售情况,县民政局对全县村级自建公墓销售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县民政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等部门于2025年3月14日、15日分别前往蔡家桥镇、俞村镇等镇开展农村公墓销售情况督查检查,未发现公墓销售违规情况。五是联合监管收费情况,县民政局积极与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等部门对接,2025年3月13日前往蔡家桥镇庆丰村、旌阳镇新桥社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下发《殡葬行业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加强对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殡葬市场有序规范。
(十二)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方面
18.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贯彻。一是开展警示教育,2025年1月12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观看警示教育片《“钱途”末路》;3月3日结合周一例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钱途”末路》;3月10日,结合周一例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不良嗜好毁终生》,并提交观后感;4月28日、5月19日及6月3日,分别结合党支部党员(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提示单》《关于印发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实地参观学习,县民政局组织党员干部于2025年3月7日赴铜陵市铜陵笠帽山烈士纪念馆、3月24日前往旌德县清廉馆参观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廉洁意识,强化党性修养,发挥警示预防作用。三是落实“一岗双责”,县民政局严格落实局党组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制,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县民政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股室工作人员于3月中旬、6月上旬、9月上旬、12月中旬完成2025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谈心谈话。
(十三)在殡葬领域执法和监管机制欠缺方面
19.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执法力度。一是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县民政局积极动员局机关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截至2025年底,全局有10名工作人员取得执法证,由全体持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组成民政局执法队伍,负责民政系统(含殡葬领域)的执法检查,提升殡葬领域执法的专业性与合法性。二是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县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殡葬领域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县民政局积极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殡葬行业经营户发放《殡葬行业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定期对殡葬领域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按照规定给予相关行政处罚。截至2025年底,已检查殡葬服务经营商户7家,其中3家经营商品未进行明码标价,已责令其立即整改。
20.联合市监局、林业局等部门加强开展监督检查,提升检查成效。一是常态化开展内部监督,县民政局成立殡葬领域专项督察队伍,不定期对全县各镇殡葬整治工作落实、公墓销售管理、殡葬服务收费等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25年3月,县民政局组织工作人员前往蔡家桥镇、俞村镇开展公墓销售情况督查检查;前往庙首镇、三溪镇开展硬化大墓违建巡查检查。同时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等部门前往爱民殡葬服务机构开展殡葬服务收费情况督查检查。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县民政局积极与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委等部门联动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检查与执法行动,凝聚监管合力。2025年3月13日,县民政局与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共同前往蔡家桥镇庆丰村、旌阳镇新桥社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下发《殡葬行业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三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县民政局在全县城乡公益性公墓醒目位置公开公示投诉举报电话,拓宽公众参与殡葬监督的渠道,畅通举报投诉途径,鼓励公众对殡葬领域违规行为积极举报,形成全民监督氛围。
21.积极落实公墓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全方位检查消防设施,县民政局多次组织开展城乡公益性公墓消防设施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短板弱项,及时足量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截至2025年底,全县36处农村公益性公墓、1处城市公益性公墓、1处城市经营性公墓已全部足量配备灭火器、消防池等消防设施。二是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县民政局压紧压实各城乡公益性公墓管理主体的安全责任,要求各镇定期清理墓区杂草杂物,保持墓区环境卫生,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是否安全等,截至2025年底,南长岭墓区吊唁厅及凤形山墓区吊唁厅的灭火器等消防装备已更换更新,各农村公益性公墓消防设备均可正常使用。三是强力度紧盯重要节点,县民政局在冬至、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各镇、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安排专人在墓区值班值守,强化防火巡察频次与力度,全力保障群众祭祀安全;2025年、2026年清明节,县民政局联合各镇、公安等部门,在全县城乡公墓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值守,加强防火巡察,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
(十四)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方面
22.建立公墓销售管理内控制度,督促南长岭公墓管理处明确墓穴销售收支管理操作流程,建立职责分工控制制度。一是完善公墓内控制度,县民政局认真梳理南长岭公墓及凤形山墓区销售相关环节流程,确定岗位职责,理清职责分工。二是紧抓公墓廉政风险点,重点围绕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因财务人员不上班公墓管理员帮助群众代收代缴墓穴款、管理费等廉政风险环节,县民政局对接联系县财政局,由财政部门提供相关财政账户户名及账号,由群众直接通过手机银行或者通过银行柜台办理的方式,直接缴纳至财政账户,资金不经过公墓管理员等工作人员,切实堵住廉政风险点。三是定期核对墓穴销售,县民政局每半年全面盘点核对墓穴销售情况,确保账实相符,保障资金安全,截至2025年底,已开展2次南长岭公墓及凤形山墓区销售墓穴的核对工作。
23.规范监督制约机制的执行及殡葬服务流程的公开。一是公开服务流程,县民政局在全县城乡公益性公墓醒目位置公开公示殡葬服务流程,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落实督查检查,县民政局定期对各公墓殡葬服务流程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公开透明、执行到位。2025年3月,县民政局组织工作人员前往蔡家桥镇、俞村镇等乡镇开展公墓殡葬服务流程落实情况督查检查。
24.加强对殡葬服务档案的管理。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县民政局结合周一例会组织殡葬工作人员学习殡葬服务档案管理规定,提升档案管理重视程度与专业素养。二是明确档案标准,县民政局梳理城乡公益性公墓档案管理要求,明确归档内容与标准,指导督促各公墓扎实做好档案收集与归档工作。已完成南长岭公墓及凤形山墓区等公墓墓穴销售的档案收集与管理。三是建立安葬机制,县民政局联合县卫健委建立健全死亡诊断书(死亡证明)与遗体安葬协同工作机制;县卫健委制定落实《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管理制度》《空白、废弃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管理制度》,规范《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签发和管理。
三、久久为功,建立巡察整改的长效机制。
(一)坚持常抓不懈,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增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巡察整改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忠诚履行新时代民政工作职责使命结合起来,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形成持续整改、不断提升的良好氛围,为持续整治殡葬行业领域乱象,推进移风易俗提供坚强保障。
(二)坚持常态长效,推动建章立制。持续不断巩固完善“长久立”机制,在长效实效上下功夫,在落地落细上做文章,深入挖掘巡察反馈问题的内在根源,深刻剖析原因、汲取经验教训,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口,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更多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同时,加强对集中整改期制定制度的宣传贯彻,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开展学习研讨等方式,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新制度、新要求,使制度成为规范工作、推动发展的有力保障。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县民政局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殡葬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把巡察整改与改进民政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积极推进,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细,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3-8603870。
中共旌德县民政局党组
2026年5月15日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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