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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5-26 16:10:00 信息来源: 旌德县委巡察办 编辑: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2306 [ 字体: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1127日至1218日,县委公检法系统联动交叉巡察组对县检察院党组进行巡察。2025117日,巡组反馈了巡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对于反馈的意见,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端正态度,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万贤峰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同时,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大类11个方面32个问题,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举措

(一)关于思想引领意识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不足方面

1.强化深学细悟笃行。一是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专题纳入学习计划,每年开展一次专题学习。二是及时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的学习加强网站运维人员的管理,修改完善“两微一端”和内外网站管理办法,明确运维人员和管理人员职责,加强运维人员和管理人员职责的培训

2.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实践一是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学习内容深入开展研讨交流,提升学习实效。二是推进高质效检察履职。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聚焦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社会保障权益等切身利益,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融入到每一个案件中,推进“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三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各业务部门的数据进行分析,依托工作推进会对数据进行深度研讨,精准定位“四大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通过院领导部署督导、个人对照检查、例会研讨等方式,促进检察业务信息流通和能力提升,助力“四大检察”的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二)关于依法能动履职不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有短板方面

3.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一是常态化组织干警学习最新司法政策规定、典型案例等,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会议讨论多种形式,持续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办案能力二是牢固树立监督意识,充分认识“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是法律监督,基本形式是办案”的深层次含义,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依规、规范监督”持续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全流程监督

4.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一是加强职能宣传,多措并举拓展案源。充分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互联网平台,采用图片、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好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典型案例和检察故事,提升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充分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法院裁判文书网,系统摸排监督线索。主动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人社等部门的联系,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干警监督能力。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利用部门会议等组织学习民事、行政检察相关业务知识和最高检、省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优秀检察文书,提升干警业务素养。三是强化精准监督,增加检察建议刚性。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各方人员的意见,明确争议焦点,准确掌握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提升检察建议的针对性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采用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提升被建议单位重视程度。检察建议送达后,及时跟踪督促检察建议顺利落实。

5.坚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民生领域案件,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探索办理个人信息保护、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新领域案件。二是认真学习,提升素能。积极学习最高检、省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提升办理高质效案件的意识,坚持以“可诉性”为办案的核心标准,提前谋划、提升办案精准性、规范性,结案后及时总结、巩固、提高。加强对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运用,研究办案规则、数据要素,借助数字检察发现个案背后的社会问题,实现类案监督,促进系统治理,提升检察现代化。三是协同配合,提升质效。建立内部线索发现、移送协调机制,注重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中发现公益诉讼监督线索,及时跟踪、分析、评估,认真进行监督。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实现数据共享。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增强公益诉讼监督的刚性

(三)关于主动担当精神不足,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促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有弱项方面

6.规范执行检委会工作规定。一是对照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检委会工作文件汇编》的要求,规范今后的检委会工作。对每次会议形成的文件进行全方位检查,杜绝记录的随意性二是严格遵守发表意见顺序严格遵守委员、专职委员、担任副检察长的委员和主持会议的委员的发表意见顺序,并将以上检委会工作规范上传到内网中供大家学习、遵守。落实执行检委决定书面报告制度办案检察官或者事项承办人和有关内设机构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执行检委会决定或者在执行完毕前出现新情况的,立即书面报告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在工作中,及时督促检委会决定执行情况,确保决定得到充分、及时执行,并将检委决定执行的书面报告附卷。

7.充分发挥数字赋能法律监督作用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强化部门协作。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交流研讨,提升全院检察人员的数字化工作意识,对数字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形成共识;抽取各业务部门检察人员成立数字检察工作专班,定期开展数字检察工作调度会,凝聚部门合力,推进全院数字检察工作一体化建设。二是加强模型应用,推动工作力度。选择较为成熟的数字模型,在本院进行推广使用,帮助本院工作高效开展;制定各部门数字检察工作目标,提振工作信心。三是提升创新能力,创建实用模型。定期归纳已有案件、收集业务工作中的实际需求,以工作需求为导向,创建新模型,形成针对本院实际需求的创新模型。

8.提高检察建议质效。一是通过召开部门例会的形式加强业务学习与案件讨论工作。加强对重点案件学习研讨,并共同学习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最新工作指导。二是加强案件办理水平,疑难案件部门例会讨论,保证案情分析全面公正,充分听取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的意见,调取案件中涉及的有关证据和材料仔细审查,做到证据确实充分、法律依据准确。三是积极与法院、政协、其它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磋商,高效精准解决困点堵点。四是加强检察建议的跟踪监督工作。建立检察建议办理情况台账,常态化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及时向相关部门了解和掌握检察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跟进相关案件的进展,确保检察建议顺利落实。

(四)关于统筹谋划力度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方面

9.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时调整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党组每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2次,每年开展1次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德述法材料的重要审核内容,针对2021-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相似度较高的情况,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对工作群组未实名问题立即核实并修改,对内网长期未更新模块立即更新,同时,修改完善“两微一端”和内网网站管理办法,明确运维人员和管理人员职责,加强运维人员和管理人员职责的培训

(五)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未压实方面

10.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研究二是完善汇报制度,建立班子成员年度管党治党情况汇报制度。每年12月,班子成员撰写涵盖“一岗双责”、廉政工作、存在问题等内容的汇报材料。次年1月召开会议听取汇报,进行评议、指导,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强化风险防控,检务督察部门会同派驻纪检组立即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按部门、岗位梳理案件办理、财务管理等工作流程的风险环节。针对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和监督人,每年定期复查更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11.积极传导从严治检压力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以案促改,用身边的典型案事例教育干警廉洁从检,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上安排警示教育内容。二是加大材料审核把关力度,对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述德述法报告从严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的坚决要求重新撰写。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对工作“慵懒散、粗拖浮”等情况加大督察频次。三是针对“三个规定”填报,进一步加强填报管理,设专人负责填报提醒,建立填报台账,记录干警填报情况,审核填报数据,制定改进方案。定期开展内部检查,严肃查处干预司法行为。

12.加强履行监督责任一是加强驻在单位工作职责和业务知识熟悉了解以及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全组纪检监察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积极参加驻在单位重要会议和督导重要事项推进,增强驻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督促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筑牢廉政防线。三是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加强与驻在单位内部监督机构、信访、审计等以及县委政法委、县委巡察办、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入摸排问题线索,同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精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等活动,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四是对涉及2019年巡察整改反馈问题进一步梳理,涉及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同时加强警示教育,经常性开展财务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六)关于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方面

13.深入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一是积极拓展监督领域,根据专项行动部署,积极拓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其它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监督范围,已于20251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做出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二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舆论引导,结合办案实际培育典型案例,加强与内设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提供相关素材,讲好检察为民、检察护企故事

14.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是调整优化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履职能力,贯彻落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以溯源治理为目标,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二是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失职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令,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未成年人社会治理问题依法促请、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推进治理,与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作,以检察综合履职促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15.规范司法救助工作。一是加强沟通,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加强与各业务部门及民政、妇联的协作,积极交流沟通线索,主动作为。二是运用数字检察,大数据赋能。结合本院司法救助办理案件情况,进行归类整合,创建类案司法救助模型,化被动为主动发现线索,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来源。优化办案流程,加强交流协作能力规范司法救助工作流程,保证本院办案时效,发现救助线索后及时报送至县委政法委,积极配合工作,并根据县委政法委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会议内容及时有效开展救助工作

16.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一是转变观念。通过召开党组会议、部门例会的方式多次强调案件办理应当以高质效为标准,对凑数案件、瑕疵案件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干警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选派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业务评比、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在大战大考中磨砺过硬本领。三是加强案件评查。定期开展评查活动,加强问题分析研判,及时纠偏正向,将案件评查中暴露出的案卡填录、程序问题作为数据检查和流程监控重点,将程序、实体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关注内容,引导干警把精力放在“办案质量优、监督效果好”上,维护司法公正,提升案件质量四是严格落实《旌德县人民检察院业务数据核查工作机制和追责机制》,对于案卡信息多次填录出现错填、漏填的情况,案管部门制作《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并抄报检务督察部门。

(七)关于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方面

17.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一是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确保涉案物品的出入库有详细的登记记录,做好涉案财物出入库统计表,使随案移送物品是否出入库一目了然。二是制定分类标准,与移送单位进行沟通协调,针对涉案物品确保密封完整,注明相关物品信息与案件涉案人员信息完整,本院在接收后根据涉案物品的性质制定详细的分类标准。三是加强监督和管理,定期对涉案物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对羁押未处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积压未处理的物品进行催办和督办。落实健全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的改革任务,围绕涉案财务管理的全局定位,践行全面履职的要求。四是开展流程监控,坚持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从法律文书、案卡信息入手,将涉案财物查封 、扣押、冻结手续是否齐备,采取的措施是否合法、恰当,入库登记是否齐备,出库手续是否齐全等作为在线监控的重点对象。

18.严格合同履行。一是及时调整院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凡是建设工程类项目需经过领导小组验收。二是邀请专业审计公司对工程类项目造价进行审计,确保工程造价合理合规。三是变更合同等重要事项必须经过党组会或检察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和扣留质保金

19.健全内控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工作流程和审计标准,明确内部审计职责范围、工作程序和人员配备,确保该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审计业务能力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加强与审计机关的合作交流,探寻内外部审计协同机制三是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根据年度工作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内部审计计划,明确审计项目和时间,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撰写审计报告和台账,加强问题整改落实四是按照政策规定及时修订我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对食堂材料出库入库建立清晰台账,对食堂管理人员、食堂操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意识。会同检务督查部门常态化开展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止,坚决杜绝风险隐患。

(八)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方面

20.严格把关财务支出审核。一是对采购服装无发票和社保缴费无票据问题,与相关单位联系,要求补开正式发票和缴费票据。二是严格规范党建活动开展工作,全面终止违规委托第三方开展党建活动的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旌行管[2023]17号文件,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和定点维修。四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法规和报销制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审核能力

21.严格落实差旅费报销制度。一是调整了出差审批制度,对出差人数和天数进行了严格控制,对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进行明令禁止,严禁虚报差旅费。二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全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和各科室内勤人员学习差旅费管理规定和报销流程,抓好源头治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2.规范资产管理。一是及时对2022年处置资产进行评估、处置,并上缴处置收入。二是对未入账资产及时做好入账手续,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补录。三是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发现和纠正资产未入账等问题。四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明确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职责,确保资产管理和财务核算的有效衔接。

23.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规范、合理管理工会经费。二是组织工会相关人员学习行政经费、工会经费应列支的内容及用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在工会经费中列支行政支出等类似问题。三是严格按照工会会费缴纳标准,逐人收取个人工会会费。

(九)关于党组领导作用未充分发挥方面

24.规范党组议事决策。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完善《中共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加强班子成员及政治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党组规则议事、办事。二是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并规范表决院各项重大需决策事宜,以便更好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三是长期坚持,加强对财务人员和政治部负责人员的培训,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5.规范重大事项决策。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修改完善《中共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加强班子成员及政治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党组规则议事、办事。二是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执行合同规定,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2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拴心留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编办关于在职人员调离旌德的各项管理规定。坚持严管厚爱,争取上级支持,及时落实在职人员的职级待遇和经济待遇。二是加强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学历水平。有针对性的选送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提升检察业务实务水平。开展师徒结对活动,提高年轻干警政治和业务素能。邀请上级院及兄弟县区院的检察业务专家来院指导交流,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提升干警素养和撰写理论调研文章的水平

(十)关于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7.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一是强化“一把手工程”的思想观念。严格落实“一把手”亲自谋划党建工作、亲自部署党建工作、亲自把关党建工作、亲自过问党建工作,确保党组年度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二是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加强对相关责任人员的批评教育,教育引导其提升责任和纪律意识。加强工作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文字材料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三是以创新思维进一步加强“四强”党支部和党建品牌建设,严格对照县委《创建“四强”党支部推进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中的10个项目25条工作要求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完善,不断提升支部建设质量和水平。持续创新党建工作汇报方式方法,提升党组听取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8.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一是深入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提高思想认识。二是高度重视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党组成员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工作,批评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对态度敷衍、批评不深刻的要重新开展三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民主生活会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材料审核把关,尤其是准备材料及会后报送材料,确保“无会前谈心谈话记录”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29.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固定组织生活时间,在重要的时间节点科学确定活动主题,提前明确活动目标和内容,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严肃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结合党员积分制管理,将开展谈心谈话纳入积分内容,强化积分结果运用,防止出现“走过场”、不守纪律现象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对各党小组活动开展情况实行定期督查,每年对组织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及时通报处理。对多次或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0.规范党支部工作。一是强化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党务人员参加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务人员工作能力。二是制定党支部工作目标和计划。严格按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要求,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问责。针对“党员活动日计划雷同”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十一)关于以整改促进问题解决成效不明显方面

31.完成巡察整改欠账”。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上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和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加强对两个规则的学习,严格区分会议参加人员和列席人员,进一步规范议题收集、议事范围、程序及发言要求。三是强化《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办法》的学习,明确公文制发审核程序和发文规格,加强审核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的培训。

32.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充分发扬民主,杜绝党外副检察长列席党组会参加表决的现象。二是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已达报废年限,且不能使用的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核查,对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按照《宣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置

三、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全面发展

县检察院党组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把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加强党性锤炼、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提升的强劲动力,切实转化好、运用好巡察成果,不断强化纪律,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努力改进工作方法和思路,促进旌德检察工作不断提升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政治理论学习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干好本职工作的行动上。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全过程,杜绝形式主义和敷衍了事的现象。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每名党员干警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总结此次巡察整改的经验做法,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复,针对需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抓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根据巡察反馈的意见和具体问题,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各项制度,固化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3-8601910


 

                                                    中共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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