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0月15日,十六届县委第九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县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5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要求及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成员的整改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统筹。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迅速部署,强化措施。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分类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建立整改进展台账,梳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举措。
(三)注重督办,推进有效。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各责任部门逐条对照、逐件整改,整改办全程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成效,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推动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一是召开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精准把握党组工作职责与规范,有效提升班子成员政治理论水平与党性修养。二是修订完善《旌德县人社局党组议事规则》《旌德县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议事等流程和要求,推动党组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三是自问题反馈以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各类会议均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进行传达学习,同时对省、市人社系统有关工作会议精神也及时进行传达学习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加强养老保险金发放管理。一是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对违规领取养老金待遇及时追缴,通过抵扣、稽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先后向4人追回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金2.48万元。二是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2025年共组织开展宣传活动23场次,向群众讲解社保政策法规,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支持度。三是开展联合防控核查,2025年1月联合公检法司印发《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风险联合防控机制的通知》,每月定期对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服刑违规数据进行比对,截至2026年4月,比对违规参保10起,违规领取待遇3起,及时按照规定进行追缴和退保处理,避免违规参保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发生。
3.医保基金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一是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风险联合防控机制,常态化开展意外伤害报销排查比对,2025年通过调取交通事故报警信息及认定数据、工伤认定人员信息、乡镇司法所涉及医疗费用调解事故的登记台账等开展比对,发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人、追回医保基金3.74万元。二是2025年通过智能监管子系统拒付387人次、5.27万元,通过省医保飞行检查、市委专项巡察、市县交叉互查、国家下发疑点线索核查、日常专项核查、督促医药机构自查自纠等方式,追回医保基金113.21万元、处医保协议违约金18.03万元、行政处罚35.55万元。三是开展宣传培训,2025年3月份开展社保基金警示教育活动,4月份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不定期组织社保、医保、就业等部门联合开展基金监管宣传活动。
(二)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4.及时落实决策事项。一是向涉事企业下达《违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告知书》《稽核整改意见书》。二是修改完善《旌德县人社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跟踪督办机制,对党组决策事项的跟踪督办有章可循,有效推进决策事项落实到位。三是加强部门协作,畅通执法各个环节,2025年3月17日,基金监管股将企业违规领取工伤保险医疗费线索移交劳动维权股,次日立案查处,后向涉案企业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限时退回违规领取的工伤保险费。3月26日企业退还2.24万元工伤保险费。因涉事企业配合度高并提交书面申请免于行政处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免予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办结。
5.规范党组议事规则。一是2025年1月召开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加深党组成员对党内法规的理解,增强党组决策的政治性、科学性、规范性。二是对“三重一大”议题不规范情形梳理、核实与完善,有效消除潜在风险点。三是修订完善《旌德县人社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以及监督机制,使各项制度有章可循。
6.明确议事表决规则。一是2025年1月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使党员干部政治站位显著提高,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认真,推动党组决策部署高效落实。二是修订完善《旌德县人社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各类制度,党组议事制度更规范。三是与会议记录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增强相关人员的规范意识,有效提高会议记录工作规范性、专业性。
(三)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方面
7.推动解决招工就业“两头难”。一是组织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人召开专项工作会,就巡察整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5年4月组织县内重点企业赴河南4所高校开展“高校行”活动,其间积极向学生宣传我县高校毕业生引进补贴和创业政策等就业创业政策,此次“高校行”活动累计咨询企业岗位数103人次,达成就业意向51人次。三是持续开展“2+3+4”服务重点企业活动,优化完善我县企业缺工信息库,精准把握企业用工情况,2025年,县内有235家企业,其中31家有招聘需求,需求人数643人。针对企业缺工情况,多元高效推进就业服务,提高招聘会成效。2025年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系列招聘会、“妈妈岗”专场招聘会、送岗下乡招聘会等招聘活动共计256场,发布岗位数13129个,达成就业意向7096人次,成功为企业输送1954人次上岗。四是完成局二楼大厅直播间的搭建,2025年累计组织缺工企业参加直播招聘会39场,发布岗位2378个,后台收到简历300余份,达成就业意向111人次,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对接平台。五是深化“互联网+就业”模式,拍摄“旌日招聘”助企招聘系列视频6期,视频总播放量突破5万次,后台收到简历1032份,达成就业意向255人次。
8.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效。一是召集县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和《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培训班次严格执行开班备案制度。在开班备案阶段严格审核拟参训人员的资格,通过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交叉对比人员信息,确保筛除不符合参训要求的学员,拒收三次以上培训人员。2025年开班32期,1671人参与培训,均无三次以上培训人员。二是按照群众就业需求调整2025年培训工种,在培训后期进行就业岗位对口推送,推动“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2025年,根据县域旅游发展和群众需求,针对想要从事民宿行业、医疗护工行业的人员开展9期民宿管家培训班、培训540人;开展12期医疗护理员培训班、培训720人。培训结业时向学员进行岗位推荐,提供就业咨询服务。三是关于残疾人参加培训的情况,2023年10月对有重度残疾证的91人进行上门核实,参训人员均有自主参训能力,符合参训条件,核实结果已报省人社厅审核通过。2025年在培训开班前核实参训学员持残疾证情况,单独核实二级以上重度残疾证人员是否有自主行为能力,通过加强过程监督,比对身份信息,确保参训人员符合参训条件且具备自主行为能力。
9.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一是有效提高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水平。截至2026年3月底,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待遇领取水平为264.12元。二是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等政策宣传活动,面向群众宣传城居保缴费政策,共发放宣传手册万余份,并不定期对乡镇经办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引导有条件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截至2026年3月底,全县人均缴费水平达到1919.59元,其中3000元以上缴费档次缴费3495人。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方面
10.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一是2025年3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网络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传达学习中央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对于微信公众号“旌德人社”、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发布的信息,均已严格执行“三审制”后发布,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权威性大幅提升。三是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和分析工作,实现对舆情的实时跟踪、精准研判,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
(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质效不够方面
11.加强法治建设。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宪法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6年2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025年12月,开展宪法学习。二是完成对2023年2月印发的《旌德县人力资源市场托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合法性审查,生成合法性审查报告。三是建立常态化法律复核与风险排查机制,完善人员审查流程,组织内部审查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规范性。同时,加强与法律顾问协作,确保重要文件、合同在发布或签署前经合法性审查后方可上会决策。
(六)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没有压实方面
12.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2025年3月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制定印发《2025年旌德县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为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二是健全完善公文处理制度,明确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确保重要文件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发文,确保有效贯彻落实决策部署。
13.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一是与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有效增强相关人员资料记录、审核、保管的意识。二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局开展系列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开展集中研讨5次,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同时,于2025年6月30日组织30名党员干部参观县清廉馆。
14.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一是分别于2025年1月、3月召开党组会,3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员干部对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和支部工作有了全面深入理解。二是对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对问题进行深入思考,确保不再发生。三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开展谈心谈话,确保谈心谈话制度有效执行,加强党员沟通交流,2025年共开展谈心谈话42人次。
(七)关于履行劳动保障维权职能力度不大方面
15.加大企业依法用工监管力度。一是2025年1月以来开展普法宣传7次,开展企业用工指导10次,参与多部门联合检查企业依法用工情况2次,加强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引导用工单位签订电子劳动合同473份。2025年5月29日组织2个在建工程项目共4名劳资专管员参与劳资专管员培训。二是2025年1月以来,联合乡镇调解组织成功调解2起劳动纠纷,2025年6月20日组织7名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组织仲裁庭审观摩2次。2025年4月17日组织仲裁员参加南京都市圈一体化劳动人事争议能力提升培训,提升仲裁员和调解员应对劳动人事争议的处理能力。三是2025年1月以来,通过案外调解化解劳动纠纷66件,其中32件由乡镇基层调解组织化解;仲裁全口径案件数120件,较2024年度减少3.2%。
16.欠薪举报投诉得到有效控制。一是常态化开展巡查,春节后及时开展1次“开工第一课”活动,2025年,对全县重点项目及用人单位共计开展规范用工巡查指导7次,进一步提高在建项目规范化用工水平。二是日常巡查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共计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排查20余次,涉及职工6000余人次,未发现重大欠薪隐患,同时开展2025年度宣城市在建工程项目劳资专管员业务培训,提高项目劳资专管员业务水平。2025年11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县领导先后主持相关责任部门召开5次调度会,进一步压实责任,对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逐一进行部署。冬季行动期间,共计化解欠薪事项25起,涉及职工2314人,追回劳动报酬4681.77万元。三是针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监督,联合公安、住建、交运等主管部门约谈5家存在欠薪隐患的企业,将欠薪隐患化解在萌芽阶段,2025年全县未发生重大欠薪事件。
(八)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方面
17.规范使用就业补助资金。一是2025年5月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学习就业资金相关规定,确保准确落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健全就业资金相关业务经办规范,印发《旌德县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范(试行)》,明确经办规范并严格执行。
18.规范支付企业稳岗返还资金。一是2022年11月,已及时联系3家大型企业退还稳岗返还补贴资金2.48万元。二是主动与职能部门沟通对接,不定期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开展稳岗返还相关政策学习,认真总结,举一反三,加强监督,2025年经相关职能部门确定企业划型结果,按照企业分类情况完成当年的稳岗返还工作。
19.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力度。一是通过稽核追缴程序,要求当事人退还违规领取的3000元失业金,遭拒后,依法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2025年2月17日,已经追回3000元失业保险金。二是为加强失业保险金申请审核,切实防范冒领行为,收到失业保险金申请时,及时运用全国社保系统筛查当事人是否存在再就业信息,同时电话核实当事人是否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存在再就业参保情况,形成“智能比对+人工复核”的链条核查体系,确保失业保险金精准发放。2025年核发失业保险金232万余元。
(九)关于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20.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社会补贴审批程序。一是对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对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补贴申请表进行重新审核,并对申请材料按要求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加强对乡镇、社区基层人员业务指导,要求经办人员做到熟知政策法规、熟悉业务流程,及时准确完善申请表。三是召开整改工作专项部署会,对近5年以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档案资料进行自查,对有信息不完善、审核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材料完成修改并重新装订成册。四是建立并完善材料多级审核监督机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发放程序合规性进行审核监督,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
21.严格审核把关岗前培训。一是对2019—2022年岗前培训材料进行复核审查,对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20〕42号文件要求,将培训对象扩大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且入职不超过12个月的所有员工。当前已优化审核流程,实行开班备案、过程监督、结果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执行,要求提交人员合同和参保证明。二是业务经办人通过会议学习业务文件,并在县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会议上明确要求岗前培训需提交参训员工用工合同和参保证明。三是强化监管,通过社保系统,对培训机构提交的岗前培训人员名单进行二次核查,确保企业在申领补贴时每个参训员工均已缴纳社保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核查284人,其中符合条件275人。2025年开展企业新录用岗前技能培训7期267人。
22.从严考核网络创业培训。一是对相关审核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联系培训机构,将不符合条件的培训补贴2600元追回,并对其余学员的材料进行补缺补漏。二是制定县内培训学校的监督管理制度,提醒培训机构加强对学员培训期间的考勤管理。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9号)要求,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确定旌德县飞翼职业培训学校作为我县2024—2026年创业培训承办机构,组织培训学校学习文件精神,指导完善创业培训教学实施方案和培训后跟踪服务方案,严格执行制度,不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全流程监管培训环节,评估培训效果并提出完善意见,确保培训实效。三是已完成2020年以来创业培训补贴发放情况的“回头看”核查。经查,2020至2024年间,有3家培训机构违规为92名培训不合格人员申报补贴,截至2026年4月,已追回违规资金6.45万元。
(十)关于化解重点领域信访力度不够方面
23.积极推进因改制遗留和政策理解等诸多因素产生的信访事项。一是不定期组织社保经办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通过加强业务学习,有效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加深对政策的理解。二是由分管副县长带队多次赴省人社厅、市人社局汇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衔接”历史遗留问题,寻求政策和业务指导支持。截至2026年4月,除特殊情况外,国有林场退休人员重核待遇已发放到位。
(十一)关于机关内部管理有欠缺方面
24.提高会议记录、文字材料质量。一是通过开展谈话提醒,相关责任人深刻认识到会议记录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记录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提高会议记录工作水平。二是2025年3月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培训,有效提高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每次对会议记录重要内容进行复核确认,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各项会议记录内容暂未发现问题。
25.健全人事档案管理。一是梳理并建立未建档人员台账,确保摸清底数,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二是召开全县档案管理培训会议,确保档案缺失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员及时更新完善档案资料,进一步增强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识。三是迅速落实专人负责档案收集与整理工作,完成285份档案的整理工作。
26.加大干部教育管理力度。一是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案例学习和干部谈心谈话,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的落实。二是组织审核人员参加培训,全面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建立复查纠错机制,对审核流程进行系统性梳理与优化,逐一明确各环节标准与责任,构建起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审核机制,有效提升材料甄别率及审核效率,有力保障工作质量和公正性。2025年3月对2024年技能培训材料进行全面复查,暂未发现问题。
(十二)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实方面
27.从严把关审核财务支出。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2020年1月至2024年9月期间所有会计账簿进行自查,对未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批的票据进行复核。二是重新修订县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从收支管理、具体报销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开展财务制度及审批流程培训,单位全体人员尤其是涉及财务支出的关键岗位人员的财务管理规范性意识显著提升,能够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做到熟悉制度、严格遵守流程。三是完成2025年上半年财务数据统计及财务工作复盘。
28.规范公务接待。一是对具体经办人员开展谈话提醒,让具体经办人员充分认识到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报销规定的重要性,在后续工作中严格按规程操作。自巡察整改以来,暂未发现公务接待、财务报销方面的问题。二是完善局内部财务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把控公务接待和财务报销各环节。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由综合股和财审股的经办人员再次复核2023年至今的公务接待账单,及时整改问题,堵塞管理漏洞。组织各部门负责人集中学习相关规章制度,有效提升工作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掌握程度。
29.规范管理固定资产。一是重新修订县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增加固定资产购置管理专门规定,明确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使用、维护、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和要求。二是组织专门的资产清查小组,对包括二级机构在内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2025年7月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复查工作,对于清查出来的闲置资产,申请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入公物仓等处置。
30.落实全面预算管理。一是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为5万元,实际采购支出4.53万元,预算执行率90.60%。严格做到预算内采购。二是重新修订县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增加固定资产购置管理专门规定,明确采购审批流程。2025年预算编制时,综合股、财审股与局相关股室、中心沟通协调,共同统计各部门采购需求,做好集中购置计划,原则上无预算不采购。
(十三)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
31.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是2025年1月召开党组会,3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的理论知识掌握得更加扎实。二是2025年2月召开党组会研究2025年度党建工作方案,3月制定印发《2025年旌德县人社局党建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清单,确保党建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对2021年以来局党建工作要点进行认真梳理和审核,对发文登记不全和错误予以更正。三是健全公文处理制度,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更加规范,重要文件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发文,确保文件的权威性和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局内公文处理的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
32.健全公文处理制度。一是2025年3月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公文规范性培训,此外,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增强工作人员主动学习和遵守规范的意识,使其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严谨细致地完成各项任务。二是健全公文处理制度,明确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程序,严格执行“三审制”以来,文件质量显著提升。
(十四)关于党务工作不规范方面
33.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一是对时任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现阶段发展的党员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完成每个步骤,确保党员发展过程清晰可查,经得起检验。2025年4月组织机关支部党员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提升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避免因业务不熟导致的工作失误。
34.规范开展党员活动。一是通过提醒谈话,相关责任人深刻反思不足,责任意识大幅提升,工作落实更加高效。二是4月开展机关支部支委及党务工作者党建业务和相关程序专题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精准把控党员发展、组织生活开展等关键环节,提高党建工作的规范性。
(十五)关于巡察整改责任扛得不牢方面
35.认真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是2025年1月召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班子成员政治觉悟进一步提升。在日常工作中,主动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将巡察整改与分管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明显增强。二是进一步梳理上轮巡察反馈问题,与本次巡察反馈问题中的同类问题进行对比,查找问题症结,针对“落实技能培训政策有偏差”“违规列支费用”等问题,制定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培训、加大审查力度等措施,于2025年2月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三是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措施,将任务细化到个人后,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责任人主动作为,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推动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巡察成果得到充分运用。
三、持续抓好巡察整改成果转化
(一)持续抓好整改,巩固工作成效。紧盯尚未完成的问题,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推动干部职工坚定信念、改进作风、务实担当。对已完成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主体责任,提升整体效能。以持续整改和巡察“回头看”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系统施治,深入排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管党治党整体效能提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事业发展。聚焦巡察反馈问题短板,完善制度体系,严格抓好制度贯彻执行,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依托整改成果转化,促进人社工作提质增效,推动我县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3-8603676。
中共旌德县人社局党组
2026年5月21日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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