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7月16日至10月17日,十六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11月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工作责任,主动担当狠抓整改落实
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由党组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业务股室具体落实,组建专项整改专班。对照巡察问题逐条剖析根源、细化整改措施、分解工作任务,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通过定期调度、动态督导、全程督办,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闭环销号。
二、紧盯问题整改,对标销号提升整改质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不到位方面
1.强化政策学习落实力度。一是制定了2026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方案,根据计划安排,2026年1月15日、1月26日分别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和周一例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2026年2月10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三是2026年3月31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研讨。四是2026年4月24日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年轻干部开展思政学习暨农业生产现场教学活动。
2.丰富完善学习内容。一是截至2025年12月23日,裴顿如意养鸡场项目已完善联农带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及惠农标准,并建立项目收益分配专项台账。二是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冬季大走访行动,对全县所有出列村及重点村进行振兴项目政策宣传指导工作。三是整改以来先后召开3次县委农村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结合专项会议传达学习乡村振兴政策理论。
(二)关于政策宣传不全面方面
3.细化宣传口径。一是违规问题及时纠治到位。开展产业到户奖补项目实地抽样验收,对不符合到户奖补政策的依规取消其违规申领资格,问题即查即改。二是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冬季大走访行动,通过座谈会、访谈等多种形式,向镇村干部宣讲产业到户奖补的帮扶对象、奖补内容、补贴标准等相关政策。三是下发《旌德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产业到户项目(第一批、第二批)的通知》《产业到户项目工作提示单》等文件,明确奖补申领流程,落实村镇县三级审定原则。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按不低于10%抽样比现场核验,累计现场核验153户。2025年全县累计发放产业到户奖补916户191.46万元,均合规发放。
4.延伸宣传覆盖范围。一是2026年1月27日,运用县政府信息公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等,公开公示《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皖农机〔2024〕118号)、《旌德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旌农联〔2024〕17号)和“旌德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领程序”等。公开公布旌德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受理、咨询电话。二是2026年1月23至29日,分别深入10个镇农发中心进行指导培训,将《旌德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旌德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领程序”等公示张贴到镇、村居,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对象条件、补贴机具种类、报废机具条件、报废台数、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流程等做到家喻户晓,应补尽补。三是2026年3月9日,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旌德县2026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补充方案》(旌农联〔2026〕2号);4月2日,组织县镇农机购置补贴全体工作人员培训,系统学习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文件与规定,详细讲解安徽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一览表、旌德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领程序等要求,向农户做好全面宣传与引导。
(三)关于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监管存在漏洞方面
5.优化补贴兑付流程。一是将延迟发放的22户农业支持保护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益人。二是相关镇在2025年8月12日全镇工作例会上,以发生村干部代发补贴资金为典型案例,向镇、村干部提醒,宣传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相关管理规定,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人,不得委托任何人代发转发。三是印发《旌德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明确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资金标准等内容,要求村干部对待补贴资金发放时,及时更新补贴对象的开户信息,报送乡镇财服中心更新系统维护,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规范补贴公示流程。一是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全程公开”制度,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制度的公开公示。2026年1月26至29日,通过旌德县人民政府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镇村级公示栏等渠道,全面公开补贴政策、申领程序、资金兑付情况等信息。2026年1月18日,将2025年度补贴资金兑付情况通过安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各镇相关部门已经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在镇、村一级公示栏张贴,公开公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申领程序,拟补贴机具公示表、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公告等允许公开的内容。2025年公开内容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的部分乡镇整改到位。
7.健全资金监管台账。一是下发“旌德县已申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在用情况核查通知”,公开公示张贴到村居,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制作“已申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在用情况核查表”,确保补贴机具“真机真买真用”。二是全面加强补贴机具的核验与核查。优化“线上初审+线下复核”审核模式,依托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实现申报材料线上提交、在线审核,机具核验实行“县级全面现场核验,镇村配合现场查验”。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重点机具逐台核验,对普通机具按不低于30%比例抽查核验,其余机具通过电话等方式核查。重点核查机具参数、交易真实性与申报信息是否一致。2025年11月28日和12月5日,完成2025年度第七批和第八批机具核验,入户核验机具比例分别为60.03%和67.39%,全年补贴机具入户现场核验比例达50.98%。三是2026年4月2日,组织县镇农机购置补贴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补贴申领流程等技能培训学习,提升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补贴机具核验水平。四是2026年3月20日至27日,组织进行2026年第一批78台拟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入户核验率达到82.05%,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无人机等重点机具实行了逐台核验。同时对往年已补贴机具在用情况开展了抽查核验。4月3日起,组织全县所有乡镇,开展往年已补贴机具在用情况核查工作。登记“旌德县已申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在用情况核查表”,签字确认,核查人员、购机者加补贴机具和铭牌拍照留存。累计核验已申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包含大中型拖拉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等11个机具品目,时间跨度涵盖2021-2025各年度已补贴机具,核验结果全部为真机真买真用。
(四)关于乡村振兴项目管理不到位方面
8.完善项目归档资料。一是立行立改,缺失档案全部补齐。对照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目录,重点针对2个问题项目,全面梳理缺失材料,均已全部补充完善、规范归档。二是组织10个乡镇自行对项目材料开展一次自查,发现并整改材料填写不规范、附件缺失等轻微疏漏3处,已全部补充整改完善。三是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目录清册纳入专项培训会议学习内容,累计组织相关培训2场。
9.倒排工期压实推进项目建设。一是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白地镇洋川村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基地项目、2023年度精品示范村旌阳镇柳溪村项目均已按序时节点完成建设任务并验收;二是在后续乡村振兴及精品示范村(南关村和霍家桥村)项目实施中,施工单位均按要求制定科学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审核,工序、机械、人员配置合理,进度调度机制常态化运行,项目施工高效有序,滞后问题及时整改。三是严格落实《旌德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自巡察反馈以来,先后2次在县委农村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中进行政策解读和要求,明确强调对超过时限仍未开工的项目重新收回项目库中、收回资金,重新安排财政衔接资金项目。
10.常态化做好项目运维管理。一是三溪镇、俞村镇、兴隆镇对3个问题项目开展全面排查,逐一明确3个项目的管护协议,确定具体管护责任人3名,完成管护台账月度更新。二是开展项目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审议处置旌阳镇等4个镇11个扶贫项目资产,有效防止资产闲置浪费、低效运营。三是完善项目资产动态管理台账,将各类扶贫(衔接资金)资产录入帮扶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子系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线上线下相符。
11.完善风险排查机制。一是个案逾期问题妥善处置。经与相关镇、企业协商,相关企业已于2025年11月5日完成全部还款。二是目前全县存量贷款42户197.65万元,其中还款高风险主体3个,经协商此3笔贷款还款期限均已展期至2026年下半年,后续将持续跟进风险主体还款进展。三是联合县直相关部门,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全县所有贷款户开展全覆盖风险摸排,梳理形成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中高风险情况表。
(五)关于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2.严格财务支出审核。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已组织镇财政、各中心负责人开展财务专项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立行立改,相关镇已补充完善2023年重阳节慰问对象明细;同时已对接放心家政培训承接机构、参训人员及乡镇经发部门,逐人核实2023年参训情况,补全培训人员签字。
13.规范公务接待流程。一是相关镇已通过周一例会方式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规范意识显著提升,未再出现接待记录单、审批单、菜单涂改等现象。二是组织相关经办人员系统学习接待标准、流程规范及报销要求,确保接待各环节依规执行、全程留痕。三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严格落实“四单合一”制度,截至2026年6月,20余次公务接待均按“四单合一”规范填写,接待经办人记录后必须经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公务接待流程已实现闭环管理。
14.从严审核差旅费报销。一是相关镇通过周一例会组织全体干部完成差旅费管理办法的系统学习,报销规范意识明显增强,虚报出差信息、超范围报销的现象已全面消除。二是针对此前个别干部出差审批时间与实际出差时间不一致问题,已由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制度,全面规范差旅费报销审核。整改以来,相关镇所有涉及的出差审批与实际出差均时间一致、报销流程合规。三是相关干部已退回超标准申领的出差补贴1500元整。
15.严格规范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一是制度体系全面建立。深刻认识“三重一大”制度在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决策风险中的核心作用,结合乡镇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中共云乐镇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范围、标准和议事规则,细化决策流程、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实现决策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填补制度空白。二是完成“徽彩云”线上专题培训,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徽采商城”采购的金额标准和流程要求,采购流程合规性大幅提升。三是已明确专人负责“徽采商城”采购对接,财政所、党政办等部门业务骨干全程跟进采购业务,固定资产采购按规定从“徽采商城”完成。
(六)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监管制度机制不完善方面
16.健全审计监管体系。一是调整优化旌德县农业农村局内部审计工作专班和完善旌德县农业农村局内部审计机构成员,充实局审计力量。二是对所有下达项目资金均完成实施方案及分配依据全核查,建立标准化项目台账,实现资金额度、拨付节点、佐证材料清单“一项目一台账”全覆盖。三是严格按拨付节点开展项目现场验收审定,实现镇级资金拨付凭证、项目实际进度双向核验,确保资金拨付与项目推进同频同步。四是竣工项目均完成全面审计并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发现问题全部建立整改台账并限期销号。五是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7.严格落实部门联动监管。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旌阳镇2个项目未按期实现收益分红问题,立行立改、依法处置,已向县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细化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全流程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旌德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机制,联合财政、相关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在每个衔接资金项目的拨付节点,均实地开展现场督导核查,提升监管质效重点、强化项目验收交付、管护制度建立等关键环节管控,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产业项目、基础建设项目均已确权完成移交,并严格落实联农带农机制。三是同步推进入股资产处置,已完成对全县4个镇11个上报处置的入股资产全面处置,处置率100%,有效防范资产流失、低效运营风险。
18.落实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一是细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资金使用全过程跟踪问效,建立完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依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严格开展绩效评估,提升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与监管质效。二是租赁项目运营管理机制有效健全,通过规范合同签订、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强化对承租企业的服务保障,切实破解项目后续跟踪整改缺位问题,为租金稳定收取和项目长效运营筑牢基础。三是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相关镇厂房收购及租赁项目2022年度收取租金15万元、2023年度收取15万元,基本完成既定绩效目标,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充分释放,租金相关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七)关于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不明显方面
19.细化靶向整治举措。一是严格对照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自查自纠全覆盖。截至2026年6月,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累计自查发现各类问题63条,均已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分类推进整改。二是聚焦专项整治重点,明确问题线索移送标准和流程,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15条,累计清缴追回违规使用资金1.933万元,推动健全完善《旌德县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旌德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操作规程》等制度2条。
(八)关于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审核把关不严方面
20.严格补贴对象精准识别。一是立行立改。2020年相关镇遗漏稻谷补贴当年在结构调整资金中予以补齐。2021年以来漏统漏报的稻谷、油菜种植农户,根据相关镇村再次核实后,按照相应标准完成补发。2021—2024年37户油菜种植面积,由于农户合并统计、新增耕地种植等问题,经各镇村再次核实,上报的详细清单面积同当年补助面积吻合,同时对以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对2020年以来5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农机购置补助已经追回,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追回虚报冒领1330元,重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已退回。三是持续深入加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宣传与引导。2026年1月27日,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镇村公开公示“旌德县申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对象”。四是制作提示牌:“谢绝财政供养人员申领农机购置补贴”,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受理窗口、咨询单位、经销企业等醒目位置放置,给予提示提醒。五是指导县、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受理、咨询人员,监督县域内农机经销商审核与精准识别农机购置补贴对象的申领资格。杜绝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现象发生。六是2026年1月20日,局党组对相关补贴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九)关于乡村振兴项目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21.规范项目发包流程。一是思想认识显著提升。组织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专题学习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通过以案促改、政策解读,干部合规意识和项目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二是核实项目投标单位的有关情况,补全关键信息,完善有关项目的材料,在之后的项目建设中,延伸“全流程管控”,覆盖合同从签订到归档的闭环,明确各流程节点的签字人及责任。对后期招投标公司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庙首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兴隆镇党委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22.严格项目预决算审核把关。一是规范预决算全流程,严格执行“编制—审核—公示—调整”规范程序,全面引入第三方专业审核,对练山村古竹组项目问题逐项纠正,数据、公示、调整程序全部规范到位。二是强化业务能力提升,举办镇村工作人员项目及财务管理专题培训班,镇村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三是庙首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23.压实项目验收责任。一是组织深入学习项目管理办法,业务人员专业能力与合规意识大幅提升。二是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村级监委会全程参与项目监督职能全面压实,在项目建设、验收、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监督到位,监督缺位、作用弱化问题彻底整改。三是通过专项审计,据实核定工程结算面积,纠正面积不符问题,项目资料、工程量、资金使用全部核实规范。四是全面建立“建设单位+监理+施工方+监委会”多方联合验收机制,严格执行先审计后验收、现场实地核查,验收走过场、程序不规范问题全面杜绝。五是严格执行村级重大项目民主决策程序,所有重点项目均按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项目决策更加科学、规范、透明。
24.严格资金支付审核流程。一是资金拨付管理更加规范,全面开展过往项目资金支付合规性排查,重点核查杨桥农产品仓储中心、2024年路西产业园二期等问题项目的后续资金拨付情况,严格对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付款比例,以及上级资金拨付进度要求开展审核拨付工作,截至2026年6月,所有新增及后续资金拨付均未出现提前支付、预付款比例超标的情况,实现资金拨付合规性、时效性双达标,确保项目资金依规高效使用,从源头杜绝同类违规问题复发。二是结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802号)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要求,明确预付款比例统一不高于30%、施工进度款支付严格对应实际施工进度且不提前支付,从制度层面规避了实际支付与招标文件、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问题,同时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资金支付过程中的各类疑问,保障项目合作及资金运转顺畅。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显著提升,结合工作例会、领导小组会开展政策法规学习3次、对相关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1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整改根基。持续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监管政策、财经纪律等学习,将相关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例会重点学习范畴,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规矩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梳理资金监管、项目管理等领域薄弱环节,修订完善制度规范,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将整改成效与年度考核、资金分配挂钩,推动乡村振兴资金管理规范化、长效化。
(三)紧盯问题长效,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规范一个领域”工作思路,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动态掌握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中需要长期推进的事项,健全跟踪督办机制,压实镇村两级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3-8604330;电子邮箱jdxnyncj@163.com。
中共旌德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6年7月21日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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